刑诉法修改后如何完善案件管理工作

【摘 要】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执法、加强检察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的必然要求.文章拟从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存在的主要问题、刑诉法的修改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及完善措施来谈谈案件管理工作.

【关 键 词】案件管理;问题;影响;完善

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质量管理没有形成体系.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真正形成一套完整、科学且符合检察发展规律的管理理论及实践体系,从而也无法形成普遍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不够到位,备案审查制度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二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查办案件的监督没有落实到具体案件上.三是检察业务统计工作存在着上报不准确、不全面,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由于案件统计不实直接误导上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对办案态势的评估和决策.

(三)案件管理缺乏规范性.办案程序不够规范,存在执法的随意性.一方面是因为立法的不完善,有些程序性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有的办案人员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办案程序规范,往往凭经验处理程序上的问题,而不是依靠程序规范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导致不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二、刑诉法的修改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

(一)案件管辖的变化带来的影响.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案件的统一受理与登记工作,如《刑诉法》第二十条删除反革命案件,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增加恐怖活动案件,第四十二条对辩护人犯罪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等,就要求案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刑诉法的新规定,明确把握案件管辖的范围,把好案件入口关.

(二)办案期限的调整带来的影响.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对本院管辖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的任务.而刑诉法关于拘传时间的延长、监视居住与逮捕制度的完善、审判期限的完善等变化直接影响案件管理的期限预警工作,检察机关应当立即对案管平台上原有的预警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满足刑诉法施行后的案管工作需要,实现案管部门准确应用刑诉法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的目的.


(三)案件流程的改变带来的影响.刑诉法规定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的不起诉等案件出口的改变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案管工作人员只有掌握了这些规定才能在案件质量检查时把好关.

(四)法律文书的改变带来的影响.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本院法律文书的监管工作,随着刑诉法内容的改变原有的法律文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而新增的程序需要增加新的法律文书,案件管理部门只有及时熟悉了解新的法律文书要求才能协助业务部门用好新的法律文书,做好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五)辩护制度方面的变化带来的影响.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会见制度和阅卷权的规定等对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案管部门负责律师和诉讼人接待、案件查询、法律援助协调等对外服务职责,刑诉法实施后法律援助、律师会见、阅卷等方面的工作主要由案管部门来负责,案管部门要及时熟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了解这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

三、完善案件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准确把握案件管理机构职能.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取决于具体业务,应当包括办案流程管理职能、办案质量管理职能、办案信息管理职能和综合管理职能等.

1.办案流程管理职能.主要对检察机关各个部门、各类案件的接收、、流转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为提高流程管理水平和效率,流程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和运行模式,把好案件进出口,在流程管理过程中对办案进行实时、动态、全方位监督.

2.办案质量管理职能.主要对办案质量进行事中控制、审查和事后评查.事中控制、审查主要依托于办案过程中的一系列质量保障机制.事后评查主要是通过绩效管理来实现,即通过案件管理过程中掌握的情况.

3.综合管理职能.主要对不同办案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统筹,以及案件管理部门的其他日常事务处理.

(二)探索建立科学案件管理机制.

1.建立检察业务考核管理新机制.制定必要的《案件质量考核标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总查、通报、评估等方法对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以及围绕办案开展检察工作的质量进行科学全面评定.

2.构建激励与约束并行的案件质量考核与案件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案件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是促进承办人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促进工作的效能保障措施.要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对办案流程实行动态管理,对办案质量进行动态监督.要建立预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合法、公正.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检察委员会监督制约作用;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三)明确新刑诉法实施后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1.转变观念,为保障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提供有力的思想武器.观念是案件管理工作的先导和指南,决定着案件管理工作的走向和层次.案件管理要保障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正确执行,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转变观念.

2.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新刑事诉讼法正确执行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案件管理部门要把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专门的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明确此次修改给检察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提高案件管理部门人员理解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能力和水平.

3.认真对接修改后的刑诉法.根据新刑诉法及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积极建立律师接待和当事人、人接待机制,负责接待律师及当事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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