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价值

摘 要 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的价值主要有:公平、效率和秩序.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以程序和机会的公平为核心价值.秩序价值反映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场有序的关注.效率价值反映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对证券市场本身的维护.秩序价值相对于公平、效率、具有首要性.本文指出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在进行价值选择时,不能把公平与效率二者之中任何一个绝对化.

关 键 词 多层次资本市场 监管 价值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90-02

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在实施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序推进,维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试着揭示其本质,并希望对立法有所助益.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价值构成

法律价值是“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那些值得希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其中包括安全、人权、秩序、自由、正义、福利和效率等,它们“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是法律所服务的对象”. 显然,作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所追寻的价值目标,应该包括在法律价值体系大家庭中,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助长那些对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美好的东西.不过,法律价值的目标体系是多种多样,受众多条件的限制,任何单一的法律制度,不可能满足这些所有的目标.源于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特殊性,笔者认为从法的价值体系的总体把握,最能体现其法律价值的是公平价值、效率价值和秩序价值.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公平价值

公平是法律的首要价值,也是一切法律制度追求的终极目标.同时公平也是一种社会观念,具有历史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公平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结果的公平,二是机会和程序的公平.在法制社会初期,公平主要是指结果的公平,而结果的公平往往成为制定民商事法律的社会基础,成为调适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重要出发点,甚至成为判断法律效能的重要标准.为了适应结果公平的需要,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演变为复杂的法律体系.如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的主要当事人是发行人和投资者,其情况千差万别,资本市场的各类关系异常复杂,片面地强调结果公平可能会造成各种欺诈和投机,引发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以程序和机会的公平为核心价值.

首先,对证券发行人而言,应该给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以公平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资本市场是整个社会的资源和财富,利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融资是各类企业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不是部分企业的特权.当然,给每个企业能获得公平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并不表示采用不问企业规模和资质的一概地采用统一的相同的市场准入标准.对于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主体而言,不问具体情况的抽象的相同的标准并不是公平的标准.因此,发行市场上公平的价值,具体体现在应该依据不同规模、不同盈利水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核制度,制定不同的发行准则,保证每个企业都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

其次,对证券投资者而言,应该保证各类投资者都有遵循相同的交易规则,公平地获得信息,从事各类证券投资的同等机会.因此应该针对不同层次的市场建立不同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同的市场交易,给投资者充分选择的权利.多层次交易市场方面,我国也还存在缺陷,例如场外交易场所及其交易制度的缺失,使众多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得不到公平交易的权利.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效率价值


效率作为经济学范畴,不应仅是经济学家关注的目标,也应该是法学家,特别是经济法学家关注的对象.在经济学上,效率是指通过市场竞争实现的对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如果一个生产过程以最少的投入总成本生产出既定水平的产出,即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以更低的成本生产既定水平的产出,我们说这个生产过程在生产上是有效率的. 经济分析法学认为,效率是以价值较大化的方式利用资源和获得满足, 并认为所有的法律制度都蕴含着一个基本目的,即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长社会财富.在证券法上,效率包含两重含义:在宏观上,效率是指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在微观上,效率是指投资者变现能力的强弱.与其他市场形态相比,证券市场更关注效率,证券市场脱离了效率,就将失去存在的价值. 笔者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效率价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

首先,从发行审核制度来看.虽然通过经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发行而言,发行人能迅速地从社会上筹集所需的资金,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但它有严格发行程序和条件限制,往往只适合于发展成熟的大中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而言高昂的发行成本和严苛的发行条件,客观上又将它们排斥在公开发行市场之外.而多层次市场中豁免核准或豁免注册的特定的发行方式,简便的发行程序,则能有效节省发行费用,加快发行进程,满足中小企业发行证券融资的效率要求.

其次,从信息披露制度来看.资本市场实质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的效率直接决定交易市场的效率.而投资者获得信息的能力是不同的,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开发行制度中,需要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完整、真实、准确和及时的信息披露,但这些信息披露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对中小发行人往往不经济.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中建立了仅针对特定投资对象的私募发行,或是对投资者利益影响有限的小额发行往往采取区别对待的信息披露方式,或是不公开的信息披露方式,以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

最后,从交易制度的设计上看.交易规则的设置直接影响到证券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由此而影响到市场的围观效率.因此在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中设置了不同的交易制度,例如在证券场内市场,不存在流动性的问题,各国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效率,规定了集中竞价交易制度,而在场外市场上,则首先必须满足流动性的要求,因此多以做市商交易制度为主.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秩序价值

“秩序对于法的基础价值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成立的,即秩序是法的直接追求,从社会的视角来看,其他所有的价值都是以秩序价值为基础的法的期望,没有秩序价值的存在,就没有法的其他价值”法律秩序是法的基本的价值使命,是一种受到法律规则调整的社会秩序,是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直接结果. 秩序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可预见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经济生活呈现出日益纷繁复杂的特性,这对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秩序的要求越来越高.

一直以来,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处在一种有序与无序并存的状态. 中国的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的走了一条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道路.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认识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局限性与市场制度创新的复杂性的矛盾,导致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方面总是处在滞后、被动和不稳定状态,往往会搅乱人们的预期.尤其是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处在“新兴加转轨”阶段,许多新事物总是不断出现,是先发展后规范,还是先规范后发展,总是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相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众多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无法在合法的资本市场上得到满足,导致本应属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私募发行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等一直处在一种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因此,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并体现其内在的秩序价值,使各类的投融资者能找到满足自己不同需求的投融资市场,增加其对未来的预见性,同时尊重市场自觉的创新行为,对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价值之间的关系

(一)秩序与其它价值的关系

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法的诸价值并非独立的,往往是并存的,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公平、效率、安全的需要必须在一种秩序的环境中才能实现,没有一定的秩序任何需要都是无法实现的.从这个角度看,秩序价值相对于公平、效率、安全具有首要性,是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但秩序价值并非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的终极目标,在秩序基础上实现公平,提高社会效益,保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则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的实质性要求.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效益与公平的问题.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可以说就有了效益和公平的问题.因为,要维护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就既不可能没有效益,也不可能没有公平.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在进行价值选择时,不能把公平与效益二者之中任何一个绝对化.二者在价值序列中的次序要依社会需要的变化而变化.

在我国现阶段,从整个经济角度看,要选择效益优先的原则,只有在高效益的社会条件下,社会才能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从而在总体上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确立起高起点基础上的社会公平关系.之所以选择效益优先的原则呢因为现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与发达国家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距很大.例如,美国不仅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场内证券交易所市场,也是现代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发源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当前美国的场外市场体系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主要是由NASDAQ市场、OTCBB市场,及粉红单市场等组成.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方面,还只能说刚刚起步,目前仅有证券公司股份系统和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报价系统作为场外市场的试点.如果不通过提高效益,增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我们多层次资本市场将面临不利的局面.

尽管效益优先,但亦要兼顾公平,实现二者和谐内在的统一,不能过分强调一方而忽视或否定另一方.因为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金融体制,市场机制先天不足,起步晚,基础差,尽管市场机制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在市场机制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市场公平竞争的效益及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的效应很不明显,单纯利用市场机制反而可能出现效率低下的现象.金融市场具有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它不是万能的,它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需要市场之外的力量来维护市场形成所需的社会经济环境.但另一方面,正由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落后,所以通过效益的提高来迅速发展保险业才显得更为迫切和具有现实的意义.

注释: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6 页.

叶林.证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第90页.

[美]罗伯特考特等著.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09页.

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第394 页.

刘学龙.法理学三十年之法的价值问题研究评述.北方法学.2009(1).

张旭娟.中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类似论文

构建资本市场支持循环经济的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8-000-02摘 要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
更新日期:2024-3-2 浏览量:9791 点赞量:3617

资本市场需要正确认识纺织行业

纺织上市公司融资能力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无论从宏观背景还是微观主体判断,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几年都处在前所未有的“黄。
更新日期:2024-7-22 浏览量:95154 点赞量:21111

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截止2006年末,保险资金余额达到17785亿元,其中,债券、存款、基金、股票(含股权)的投资余额,分别为9452亿元、5989亿元、913亿元。
更新日期:2024-8-8 浏览量:16370 点赞量:4861

中国资本市场二十余年之财务师综述

摘 要:文章回顾了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以来关于财务分析师研究的相关文献,发现这一研究领域国内缺乏期刊关注,文献总。
更新日期:2024-2-25 浏览量:34756 点赞量:9053

基于有效资本市场假的文献综述

【摘 要】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对资本市场中的有效市场假说问题展开理论评述 由于学界对这个问题争论颇多,逐渐。
更新日期:2024-12-24 浏览量:156808 点赞量:3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