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

摘 要 :和谐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成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存在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从改善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五个方面来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

关 键 词 :金融生态环境;农村信用社;问题;对策

一、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界说

金融生态系统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具有结构的相似性,我们可以应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解决金融学的相关问题,具体见图1.我们可以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指的是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同样是一个仿生概念,是指影响农村信用社等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的总和.

二、当前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宏观经济发展不容乐观,经济环境先天不足

经济决定金融,稳定的农村经济环境是形成良好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前提.现阶段,中国农村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十分突出;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总体发展不容乐观,弱质性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处于弱势地位.农村落后、农业弱质、农民弱势决定了农村合作金融生态运行具有高成本和高风险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农民贷款一般具有额度小、期限短、时效强的特点,这就导致交易成本高,农村信用社生态运行成本也相应提高;另一方面,农业投入大、周期长、回收慢、预见性差,而农民又缺乏必要及时的市场信息指导,因此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差,而我国农村保险又严重缺失,使得本来具有政策性质的支农贷款风险全部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加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使其产生“惜贷”,“慎贷”.

(二)农村信用管理滞后,信用环境缺失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要素,然而我国现阶段的农村信用环境堪忧.部分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诚信意识,认为“不贷白不贷,贷了也白贷”,在获取贷款后还款意愿不强;某些农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信息批露失真,上报金融机构效益好的现象普遍,使农村信用社无法掌握企业运行的真实质态,给信贷留下了风险隐患;我国社会征信系统尚未建立起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归集和评估;缺乏惩治措施,农村经济主体的失信行为得不到惩处,在信贷责任追究制的约束下,农村信用社被迫实施逆向选择以规避风险.

(三)农村法治建设落后,法律环境薄弱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法律环境存在许多问题.在立法上,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农村信用社的法律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农村信用社一般都是比照商业银行的规定进行处理,忽视其特殊性和差异性;对农村信用社只发“出生证”,不发“死亡证”,缺乏市场退出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急待健全.在执法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不容忽视的顽疾.行政主导和行政干预现象普遍,执法效率低,周期长,金融债权得不到有力保护.

(四)政府对农村信用社不当干预过多,政策环境欠佳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府的不当干预过多.主要表现是:第一,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投向.地方政府点贷,强令农村信用社贷款支持本地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缺乏市场发展前景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甚至国家明令要求关停的“五小”企业和某些缺乏经济效益的乡镇企业;指令农村信用社放贷垫付乡镇税费收入任务缺口等.第二,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人事安排.据统计,在省级信用联社的建设中90%以上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命,只有不到10%的省级联社和部分县(市)级信用联社采用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运行.第三,向农村信用社转嫁改革成本.如对于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任务和政策性保值储蓄业务,基层政府未给予相应补贴;向农村信用社征收高额税费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阻碍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市场化和商业化进程.

(五)服务不健全,不规范,服务环境失衡

良好的服务环境是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稳健运行的保障.但我国农村服务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尚未形成.农业贷款所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贷款抵押物,自然风险太大;而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受诸多政策法规因素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农村小企业的厂房、设备处置难,作为抵押担保物也难被接受,也正是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国农业贷款担保机制的形成.其二是农村社会信用服务发展相当滞后.信用服务业主要是由十个分支组成:企业资信调查行业、消费者信用调查行业、资信评级行业、市场调查行业、信用保险行业、保理行业、担保行业、企业商帐追收行业、消费者欠款追收行业和信用管理咨询行业等.信用服务业正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新兴服务行业,其成熟程度体现了信用经济的发展程度,但在县域以下地区的信用服务机构几乎为零.其三是我国农村服务不规范.行政化、手续繁、收费高的现象普遍.如资产抵押一般要经过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涉及工商、税务、保险等多部门、多环节,且登记评估费用明显偏高.另外上级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机构违背职业道德,提供虚假信息等.这些因素都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

三、构建和谐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构建和谐的经济环境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发展,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才能促使农村资金在供应量上放大,同时也会使农村资金在需求量上放大,从而增强货币创造力和农村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体系内资金的稳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数循环流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应当以发展现代农业整体思路为统领,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内源性增收能力.

2.提升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一是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支持,提高农民的市场适应能力;二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在受灾后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减轻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二)构筑信息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奖惩制度,构建和谐的信用环境

1.构筑信息平台.一是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标准的审计、会计、信息披露标准,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强化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二是建立农村社会征信系统.《人民银行法》赋予了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责,因此人民银行有义务承担起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重任.人民银行或政府可出面协调,将、民政、工商、保险、公用事业企业与农村信用社资信档案连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善农村信用社资信档案.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媒体,开辟信用专栏和新闻窗口,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道德荣辱观,大力宣传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使企业和个人重视他人对自身信誉的评价;同时农村学校要重视诚信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活动,净化农村信用环境.

3.建立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对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优先、定价优惠政策,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授信额度,使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真正获益.对于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使失信者得到惩罚.

(三)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的法制环境

1.完善立法.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合作金融法》,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职能作用、权利义务以及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原则与条件,以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尽快出台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利益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对资产质量较差和金融风险较高的信用社,及时提出限期改正措施,对限期不能改正的实施破产和清算.修订完善《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从根本上增强法律的威慑力.由于信用立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很难在短期内完成,各地区可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止,根据当地农村经济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推出地方性的征信管理条例或具体办法,在短时间内优化当地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

2.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地方政府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支持司法公正,杜绝不应有的政府干预.在执法程序上,由于农村金融案件一般多而小,如果按照惯常程序,会导致执法周期长,效率低,因此可以设计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案件的简易程序,以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司法部门应该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和案件执结率,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维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债权.

(四)深化改革,加强支持和监管,构建和谐的政策环境

1.改革包含政府改革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改革.就基层政府而言,要改进对其的政绩考核机制,不能仅靠一时的经济指标评定优劣,应着眼于长远,考察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如经济环境的建设,经济规划的科学性、经济运行的稳健性、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以及经济发展的后劲等.另外,省级政府也应加强自律,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对农村信用社实施间接调控.就农村信用社而言,应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防止基础政府不当干预的前提条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逐步确立农村信用社农村市场主体地位.

2.政府应当稳步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支持,始终把改进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财政补偿农村信用社机制.要通过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直接补贴的方式,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重点应从经营和绩效方面转移到合规性和风险监测与处置方面上来.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做出风险提示.

(五)建立健全各类服务机构,加强管理,构建和谐的服务环境

1.完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和金融风补偿机制,开展政府担保、行业协会担保、农户联保,并且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担保方式,接受农村企业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人信用作为贷款担保,探索建设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以其土地附着物进行有条件的抵押和担保贷款.培育农村信用服务行业.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组织建设,鼓励民间资金投资经营各类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服务机构,使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信用主体到位.


2.加强对各类服务机构的管理.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加快机构与各类行政部门“脱钩”,实行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形成机构市场竞争的机制.二是加强机构的市场监管,依法制定和严格执行机构从业标准和资格,坚决打击虚假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除了应建设好经济、信用、法制、政策和服务环境外,还应当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恰当的评价方法定期对各地区的环境进行考评,以督促当地政府为不断改进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而努力.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这既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更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必须.

类似论文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摘 要 ]文章以农村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替代现象为视角,分析得出其根本原因在于落后的农村金融生态。
更新日期:2024-1-13 浏览量:19486 点赞量:5499

构建我国农村政治内生态系统

【摘 要 】农村政治内生态系统由静态和动态两部分构成 从静态来看,农村政治系统由农村政治文化系统、农村政治规范系统、农村政治实体系。
更新日期:2024-11-15 浏览量:143202 点赞量:30782

金融法制建设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

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元素,金融法制建设决定着金融生态环境将来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金融法律环境存在的几个问题 首先,。
更新日期:2024-8-22 浏览量:109694 点赞量:24725

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

【摘 要 】作为农业大区,新疆农村经济要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需要依靠农村金融的支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
更新日期:2024-11-26 浏览量:144371 点赞量:30969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定价策略

摘 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贷款定价作为金融机构自。
更新日期:2024-2-16 浏览量:32842 点赞量: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