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会计专业涉农会计人才培养

一、高职会计专业培养涉农会计人才的必要性

(一)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对专业会计人才的需求 合格的从业人员是做好农村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保障.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会计委托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级会计委托业务.

根据浙江省统计,除宁波市外,目前从事村账工作会计人员30419人,其中:持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人员为3597人,持有经农业经管部门核发的会计证人员为10853人.目前乡镇会计委托机构中,从事会计服务工作的会计人员为444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6人,占0.13%;中级职称581人,占13.07%;初级职称1444人,占32.49%.以上数据反映出从事村账工作的会计人员持证比例较低,仅为47.5%,有超过半数的村账会计人员尚未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具有会计专业学习背景的从业人员比例极低,总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笔者在实地走访温州、丽水、湖州等地区村账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过程中了解到:会计服务机构亟需具有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但由于体制和高校专业设置的原因导致引进不了大学生.一是会计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引进人才缺乏灵活性,进入壁垒较高,而从业人员由于待遇偏低,人才流动性很高,无法吸引大学生就业;二是目前高校的专业设置对农村会计工作的支持不够,尽管很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均开设会计专业,但根本没有为农服务的特色,培养出的学生无法适应农村财务工作的需求,虽然个别本科院校开设有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开设有会计类课程,但毕业生鲜少有到基层就业.

因此,要提升农村会计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整体学历层次,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功能,首先要改变会计服务机构的隶属关系和用人机制,其次,还要有高等院校尤其是高职层次的会计专业开设涉农会计方向,为农村会计工作输送专门人才,为服务机构注入新鲜血液.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对专业会计人才的需求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总则第三条规定: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账机构记账、核算.


据浙江省工商局经济运行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686户,出资总额106774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8.91%、140.76%.2009年全省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954户,出资总额61587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4.52%、99.29%.从该组数据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的增长幅度远远超过数量的增长幅度,由此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资产总量在提高,这无疑对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会计核算现状堪忧,一些专业合作社没有及时配备专职或的会计和出纳,为了节省成本直接由理事长、监事长或本社社员等一些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会计、出纳岗位.但与资产总量的增加和有关部门对合作社会计不断规范的要求相配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必将通过内部专设财务岗位,或委托专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得以不断地专业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地发展做好保障工作,这项工作的推进需要专门化会计人才.

二、高职会计专业培养涉农会计人才的可行性及实施方案

(一)会计专业培养涉农会计人才的可行性 首先,我院的行业背景及深度的校企合作为涉农会计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我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依托于浙江省供销社.根据省政府对供销社职能的调整,其中重要的一项职能是,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为此需要完成以下职责:(1)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2)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3)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宣传贯彻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的发展等.可见,各级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另外我院会计专业在办学过程中与省内一家农村财务软件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其为国内最早面向农村研发农村财务管理系统与审计系统软件的公司.双方在校企合作的深度方面不断加强,由校方派出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参与软件开发开始,到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直至双方共同合作面向农村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开展培训项目.校企合作的深化,一方面使专业教师开始熟悉及研究农村会计,另一方面在培训过程中与村级会计委托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了一定联系.因此,学院所依托的省供销社行业背景以及与农村财务软件公司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为我院会计专业进行涉农会计人才培养研究提供了契机,积累了师资力量与社会资源.

其次,我院学生的就业特征为涉农会计人才培养提供了出口.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与发展需要高等院校尤其是高职层次的会计专业开设涉农会计方向,为农村会计工作输送专门人才.由于学历层次越高,就业期望值越高,根据统计调查,硕士生群体和本科生群体的目标工作单位排在前三位的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目标工作地点集中在大中城市.而专科生群体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能够及时调整就业期望值,到基层、私营企业就业.我院会计专业面向浙江省招生,学生生源地有70%以上来自于农村,学生就业地点有50%以上在原籍所在地.因此,有很多学生来源于农村并且愿意到农村就业,这为开展涉农会计人才培养提供了出口.

(二)会计专业培养涉农会计人才的实施方案 高职会计专业面向企业(中小企业)、审计及会计服务业等单位,培养掌握出纳技能、企业会计核算能力、企业涉税知识,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的学生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出纳岗位、财务会计岗位、税务会计岗位、财务审计岗位、财务管理岗位等.依据这一培养目标,我院会计专业现有的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如图1所示:

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依次培养学生的职业通用能力、职业基础能力、职业岗位能力及职业综合能力,使其具备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必备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在工业企业、流通企业等各行业进行会计核算、出纳等岗位的工作.

培养涉农会计人才,即在保证学生应具备以上会计职业专业能力的同时,拓展农村经营管理及农村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具体实施为:在第三学期开展关于村务会计和合作社会计现状及就业前景方面的讲座,学期结束前摸底统计具有该意向的学生名单,组建“涉农会计”班;第四学期在现有课程基础上,增设《农业经济与管理》课程,加强学生对农业经济的认识,掌握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知识;第五学期专门针对涉农会计开设《农业政策与法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农村财务软件应用操作》等课程,使学生在了解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掌握农村会计核算的方法与能力.同时,学有余力的学生,仍可选修流通企业、涉外企业等不同行业的会计课程,以拓宽未来就业渠道.此外,加大师资培养,加强实习实训条件的建设,做好学生进行“知识”和“技能”两个系统学习的保障.

[本文系浙江省财政厅课题ZC1011《浙江省农村会计委托人员职业素质调查与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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