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欧亨利(OHenry,1862―1910)是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齐名的世界短篇小说巨匠,他的短篇小说的流行引发了美国乃至世界范围的“欧亨利热”.其中《与赞美诗》尤其引起人们的重视,不但有许多从不同角度评析的专论文章,而且凡是评论欧亨利短篇小说的,几乎都要涉及到这篇小说.人们的评价非常高[1,2],这篇小说被选入我国中学教材,更是明证.但也有些评论给出了截然相反的意见,认为《与赞美诗》可以当作“一篇荒诞派作品或后现代派作品来读”[3],甚至完全否认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一、《与赞美诗》的批判究竟锋芒指向哪里?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在《与赞美诗》中,批判那些昏馈、愚蠢、无能的,还有更进一步的,认为是通过黑白不分的的行为和形象,指向资本主义国家荒谬的法律.那么,作家的批判锋芒究竟指向哪里呢?如果仅从小说标题字面理解,认为只是指向以及背后的治安法律,作家完全可以安排一些另外使负有无法推脱责任的情节就行了――这对素以小说情节奇特著称的欧亨利来说,并非难事.我认为,应该透过小说戏剧性的情节深思:“生命中有母爱、雄心、朋友、纯洁的思想和堂堂仪表”的索彼,为什么会“堕落”?为什么“命运较好的纽约人”打车票到南方棕榈滩越冬,而索彼却穷得只以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为家,以三张周末报纸作被褥?索彼为什么把惩罚罪犯的监狱,视为“不受北风和骚扰”的天堂?不愿向侵犯个人隐私和自尊的慈善机构低头的索彼,为什么自甘抹黑,选择犯罪的道路?其实作家的批判锋芒所指远远不只是区区几名街头,也不止是背后的治安法律,而是贫富两极严重分化的资本主义社会――它使穷人穷得宁愿去坐牢!这是多么令人心悸的罪恶社会!
二、索彼转变有没有可能?
索彼为了越冬六次与法律碰撞未能入狱.最后,他在一个异常僻静的角落里,教堂琴师演奏赞美诗的甜美的乐声流进了他的耳中,他的内心世界突然发生了变化,感到过去堕落的日子不堪回首,他要与恶运抗争,重新做人,在繁忙的市区找一份工作,“要在这个世界混出个人样”,索彼的灵魂深处发生了一场革命.那么,索彼究竟会不会转变呢?也就是说,欧亨利这段描写是不是符合生活真实呢?我认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首先,索彼的本质并不坏.作家明确地告诉读者:索彼为了做人的尊严,宁可拒绝那些慈善机关的施舍,他是一个有骨气的青年,曾经有过“雄心壮志”.索彼在实施调戏年青女子犯罪时,当那女子反而缠上来的时候,就“赶紧逃走了”.这与流氓行径可谓天壤之别.
其次,索彼的“堕落”只是因为生活所迫.索彼并不是真的愿意犯罪,只是为了让抓住他而已.可以说,索彼的“堕落”并不是本性邪恶,而是为极端贫困的生活所迫;而改邪归正,“混得像个人样”,是他内心的期盼,只不过因为不合理的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使他内在愿望难以实现而已.
再次,基督文明是索彼内心转变的催化剂.虽然不能把索彼的决心转变理解为神谕的力量,但在西方国家,基督教对一般人的影响是很深刻的,琴师演奏的赞美诗乐曲,索彼是“非常熟悉”的,使他进入了忘我的意境.一个“性本善”的青年动情了,有心向善,有什么奇怪的呢?
三、《和赞美诗》中的巧合是否背离生活的真实?
我们知道,无巧不成书,偶然巧合既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存在,更是作家们非常偏爱的艺术手法.巴尔扎克曾说过:“偶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若想文思不竭,只要研究偶然就行.”[4]作家们都试图从众多偶然事件中撷取有价值的东西,把自己想提示的“必然因素”――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东西,以生动鲜活的面貌呈现在读者面前[5].当然,偶然巧合,必须注重真实性,必须建立在必然性的基础之上.
当然,现实生活中,像索彼那样步步巧合的事倒不一定接连发生,但那些“巧合”在现实生活中是确实存在的.作为小说,作家进行艺术概括和集中,这是艺术真实并不完全等同于生活真实的特点所决定的,是小说与纪实区别之所在.《与赞美诗》根据生活真实写出的那些偶然巧合,不但不会影响作品的真实性,反而会使我们在“含泪的笑”中更集中更清楚更深刻地认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