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导向下法律事务专业民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

一、民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民法学教学是伴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而兴起的.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随之蓬勃发展.伴随着民事立法的发展,民法学教学研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首先,我们的学生对于民法理论与社会现实的关系认识不清.在现实生活中,民事行为是千差万别的,导致的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也是民法学教学过程难以详述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往往会觉得迷茫,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是错的,还是已经过时?

其次,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的学生在面对民事法律实务时,难以很好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管学生接受了高职正规法学教育,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往往无法将所学的理论正确运用于实践.在工作岗位上,与非科班出身的同事相比,甚至并未体现出任何优势.这就难免使学生产生错误的认识,认为理论根本是没有用的.

鉴于我国目前高职民法学教学存在的不足以及由此所造成的问题,可以看出,如今的高职民法学教学与我们社会的需求相脱节,没有紧跟法律事务专业岗位群的变化,与真正的法学素质教育相去甚远.因此,法律事务专业民法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1.就业导向下的民法学教学目标定位.民法学是法律事务专业教育的核心课程,是最为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培养实践型、应用型的辅助性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民法学理论博大精深,是法学其他课程的基础.民法学又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学课程,其法条含义的领会、具体法律关系的把握和案例分析技巧的练习,在整个法学教育中起着前提、基础、示范的作用.

民法学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即使最深奥的民法理论也可以用生动的实例解释的浅显易懂,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也可能包含着深刻的理论命题.教学过程中,民法学课程组教师着重采取了以下方式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渗透与融合:(1)教师与学生互动.教师在讲解的同时,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促进学生主动思考.(2)从实例引发理论思考,由理论思考演绎更为丰富的民法实践.从实际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将各种方案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再从抽象的理论结构中分析出问题存在的各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与分析归纳能力.(3)考察民法制度的由来与演变,跟踪民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培养学生的发展观念和前瞻性思维.(4)密切关注民事司法实践,强调民法解释学的实际应用,拉近教学活动与司法实践的距离.

2.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改革要针对不同学生、不同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1)教师讲解这是目前最常用的教学方法.对于一年级的学生来说,民法学的教学还是应以这种方法为主,适当穿插课堂提问、小规模讨论.

(2)课堂讨论针对民法学课程中一些重要问题、热点问题或典型案例组织课堂讨论,既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锻炼学生的思维表达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又能有效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质量.为提高课堂讨论的质量和效率,必须事先让学生充分准备而不能随机讨论.

具体做法可先布置讨论题目,介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主要争论观点,开列主要参考资料,让学生在阅读这些文章、广泛收集资料基础上准备发言提纲,并指定几位同学重点发言(或根据学生发言提纲质量选择代表不同观点的同学发言),其他同学可随机发言展开讨论.讨论结束时教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及对学生观点加以点评,引导学生在课后进一步学习思考.

(3)学生试讲对民法学中某些易于讲解的内容可让学生在精心备课基础上试讲,教师加以点评.这种方式能使学生对某一专题有全面认识,也锻炼了学生口才,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竞争参与意识,提高学习兴趣.

(4)学生自学民法学中一些易理解的概念、原则、史实、学派观点等,在教师提出思考题、列出参阅书目后交由学生在课间学习.教师在教学中以提问方式对学生自学情况加以考察,对学生自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答,逐步提高学生自学的能力.

(5)案例教学民法以调整民事生活为其宗旨,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民法学的教学中能否有效应用案例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这就需要教师精心选择典型性、有一定难度的民法案例,在讲授具体法律规定前就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仔细阅读理解案例,如同置身案中,并结合提出的问题反复独立思考并进行分析研究,然后选择持不同见解的学生发言,鼓励展开辩论,让学生能够运用自身的分析判断能力来发现法律,这不仅提高了教学效果,更重要的是能让学生找到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民法课程教学内容及课程设置的改革

1.教学内容的改革.我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能力,适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应用性法律人才.民法学课程本着培养具有平等思想、自由精神、独立思维、权利观念和公平意识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深刻领会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系统掌握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实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全面提高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社交能力、管理与组织能力等.


2.课程设置的改革.关于民法课程的设置,透过民法课程的设置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各高职院校都比较重视民法课程,加大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中民法课程的比重.我们认为,在我院法律事务专业民法课程教学目标的指导下,民法课程设置的改革要考虑内外两个因素:(1)就内部来说,应考虑民法知识的体系性和完整性.民法课程的教学体系应该是以学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为依据,以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民法理论基础、较强的民法思维潜力为主要目标.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可以给学生搭起一个可塑性强的知识框架.(2)就外部来说,应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该专业的就业岗位群为:律师、公证员助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人民调解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等.有学者更深入指出,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民商法类课程的比重,应成为我国高职法学专业课程改革的基本方向.据此,民法学课程内容的改革可以划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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