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作为一种文学媒介

摘 要:汉语作为媒介在文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学语言研究是重写汉语文学史的重要路径.“汉语文学”的问题史,主要是从语言角度为现代文学辩护并对其可能性进行探讨的历史.汉语的区分性特征,如单音节性、无形态变化、字本位、模糊性,不仅常常为文学修辞所用,而且会影响文学文本建构的原则,增强文学文本的自我指涉倾向.汉语的特性也影响了非文学文本,它为修辞优先原则提供便利,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汉语思想的面貌.

关 键 词:汉语,媒介,汉语文学,自我指涉

中图分类号: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77(2010)2-0041-12

近年来,“汉语文学”概念的使用频率较高,似乎表明汉语这一媒介在文学发展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重视.按萨丕尔的说法,“语言是文学的媒介等用一种语言的形式和质料形成的文学,总带着它的模子的色彩和线条”,尽管文学讲究个性,个人表达的可能性是无限的,但语言仍然在很大程度上预先决定了其表达的形式.那么,汉语作为一种文学媒介,其特性对中国文学有何影响,或者说二者有何对应关系由于该课题所牵涉的论域十分宽广,本文只能借助学界的现有成果,对“汉语文学”的问题史作一个简要的回顾,并对基本问题进行梳理,为汉语诗学等领域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汉语文学”:一段问题史

“中国文学”一词以民族国家观念和源自西方的“文学”观念为前提,一个世纪以来深入人心,已经成为学科名称.“汉语文学”是与“中国文学”近似的概念,它除了指代用汉语写作的中国文学作品及现象之外,常常并无深意.但一般而言,“汉语文学”与“中国文学”有互文关系,它在内涵上淡化国家意识,强化语种和文化意识,在外延上则有一种突破地理边界的倾向.“在中国国内,汉语性的问题并不特别突出,但在有邻语言的场域里,这个问题就会被提出来”.这不仅指汉语与其他语言为邻,也包括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为邻,内地的汉语与其他地区的汉语为邻.

在清末民初关于国学的论争中,严复、刘师培、吴汝纶、王国维等人开始思考汉语与民族文化的关系,语言文字由“工具”上升为“立国之本”,后来的中西文化优劣之争甚至引发了汉字存废之争,参与者有吴稚晖、章太炎、钱玄同、傅斯年等.但文学语言并非这次论争的焦点,而五四时期的“文白之争”亦未对汉语和文学的关系作冷静的研究,“不论是倡导白话文还是捍卫文言文,其实都只是一种信念,而缺乏理性的认识”.

1934年,郭绍虞发表《中国诗歌中的双声叠韵》,从一个常见的现象入手研究文学和语言文字的关系,认为汉语诗歌的韵律是建立在汉语的特殊语法和语言文字特性之上的,而“双声叠韵是单音语孳乳演化最重要而又最方便的法门”.1938年发表的《中国语词之弹性作用》分析了语词的伸缩、分合、颠倒、变化,认为它们有利于形成中国特有的对偶和匀整,造就中国文学的音乐性.1943年,朱光潜的《诗论》出版,有大量篇幅分析中国诗歌的声、顿、韵和格律问题,认为汉语的特征,如单音、四声、文法等因素造就了意义的排偶和声音的对仗,使得汉语诗歌走上了“律”的道路,该书是语言研究与文学研究相结合的一个范例.

1957年出版的小册子《文学语言问题讨论集》引用西方现代语言学的观点来谈论中国文学的语言,理论性较强,大约是最早的专门论述.稍后,朱星的《中国文学语言发展史略》对商代至现代的文学语言作了历史的考察,该书初写于1962年,迟至1988年才出版.

1990年,鲁枢元《超越语言》一书以专章讨论汉语的诗性,张颐武首次在强调文学语言研究的意义上使用了“汉语文学”一词,汉语文学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问题.1992年,《文艺争鸣》第4期“汉语文学与中华文学专号”强化了这一概念.郑敏在该期发表的《汉字与解构阅读》,以及稍后的《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等论文,试图论证汉语的优越性.《诗探索》1996年第2辑开辟“字思维与中国现代诗学”专栏,努力从汉字特性入手理解中国文学和文化.与此相应,美国诗人范罗诺萨认为汉字是一种理想的诗歌媒介,赞扬汉字的形象性、动态感、隐喻作用以及字与字的烘托,《汉字作为诗歌媒介的特征》一文引起了郑敏、叶维廉、郜元宝等学者的关注.

1996年,张卫中指出“汉语是一道魔障,它为中国文学的发展规定了一切的可能与极限,中国作家只有充分尊重母语才有可能建造真正属于自己的丰碑”,而“汉语文学”是一个极有前途的话题,虽然“这个话题在理论上还是空洞的,实践上也缺少典范作品的支持”.但他后来在《母语的魔障》、《新时期小说的流变与中国传统文化》、《汉语与汉语文学》等著作中对汉语与汉语文学(尤其是叙事文学)的关系作了系统、深入的阐述.1999年,《云梦学刊》第1期发表了一组讨论“现代汉语文学”的文章,乐在《母语与写作》一书中对晚清以来关于汉语和汉语写作的论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

在最近20年当中,讨论现代汉语与文学之关系的论著较多.除了前面提到的之外,郜元宝也多次撰文谈及汉语自性问题,认为胡适等人偏离了动态的汉语本体,而鲁迅、汪曾祺等人的道路少有人走,当代汉语写作对文字和汉语内在生命较为轻视.张桃洲关于新诗语言的研究值得注意,他认为,现代汉语一方面强调言文一致,导致单音节结构瓦解,虚词成分激增,一方面受西方语法浸染,趋向接受语义逻辑的支配,句子结构更为复杂,这些都使得新诗格律趋于“内在化”.高玉对五四新文学的理论和实践、翻译文学与现代文学的关系、胡适与学衡派论争、鲁迅的语言观与创作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辨析,并反复强调“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从根本上是两套语言系统”,试图从理论上厘清二者的关系.人们普遍意识到,“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之间的断裂程度是非汉语作家们不能想象的”,“现代汉语的基本语意单位、修辞方式、句法、节奏、音乐性都和古汉语拉开了距离”,“现代汉语拓展语言新疆域的能力,它的开放、包容和对未来的投身,已经跟古汉语如此不一样”.显然,从语言角度论证现代汉语文学的合法性,探索其边界和可能性,是许多学者的动机.

讨论古代汉语与文学之关系的,主要是林庚、张中行、启功等老一辈学者.林庚很早就从语言形式入手讨论诗歌格律,他认为“半逗律”是“中国诗行基于自己的语言特征所遵循的基本规律,这也就是中国诗歌民族形式上的普遍特征”.张中行的《文言津逮》(1984)、《文言和白话》(1988)借助大量例子,对文言和白话的特点、历史等进行了详尽的解说.启功《汉语现象论丛》(1997)质疑流行的研究模式,从语言入手,就文言文和旧体诗发表了不少洞见.此外,葛兆光《汉字的魔方》结合西方现代文学理论解释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关键问题,如意脉与语序、格律、典故、诗眼等,谈得颇为透彻.他认为,王力、蒋绍愚等人“对格律、句法、语词和修辞技巧的归纳类比”只是“语言的研究”而非“诗歌语言研究”.目前,这方面的研究确实显得较为薄弱,尤其在文本阐释和理论建构方面,离真正建立“汉语诗学” 340;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在“世界华文文学”等名称出现后,“汉语文学”概念也开始进入华文文学学科视野,黄万华的《中国和海外20世纪汉语文学史论》就试图用这一概念将大陆文学与台港澳和海外华文文学衔接起来.“汉语文学”的提出者意在把汉语当做一个最大公约数,来打通各个时代、地域的汉语写作,比如朱寿桐就强调“汉语文学”具有简明、准确、中性及包容性强的优势,并在2009年进一步提出以“汉语新文学”来整合中国现当代文学、台港澳文学和海外华文文学,认为这一学术概念虽带有“语言决定论”的嫌疑,但仍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理论意义.

总的来说,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意识到了汉语作为媒介在文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学语言研究将成为重写汉语文学史的重要路径.

二、汉语的区分性特征

作为一个语种概念,“汉语”的内涵和外延是明确的,但要界定汉语的区分性特征,却并不容易.“汉语重意合,重隐含”,“西方语言导向了逻辑化、抽象化、概念化”,“汉语导向了形象化、直觉化、感悟化”,“字之本义和字形有必然性的连系”、“每字的创造有其内在的逻辑”、“中国文字的字形发展成抽象的艺术”、“一字一音”、“声调高低抑扬”、“叠字的运用”,此类论断颇有启发性,但语言学家的描述更可靠,比如罗杰瑞谈“汉语的类型特征”,指出汉语是单音节语、声调语言,是孤立型或分析型语言,即“汉语的词多数由表意的成分连接而成,语法关系则由词序或独立的语助词来表达,而不是通过词干本身的变化或各种词缀来表达”.王宾曾经撰文对汉语的区分性特征进行专门的分析:

汉语的区分性特征是什么等可以用三个关键性术语来概括:调位的(tonemic),单音节的(monosyllabic),表意的(ideographic).调位涉及语音和意义,表意涉及文字和意义,单音节词合音、形、义为一体.此抽象兼顾了声音语言和文字语言,以共时态方式涵盖了古汉语和现代汉语.因此,它一直被认为是科学的规范型描述.

他认为这三个术语分别对应于“音位”、“多音节”、“拼音文字”,隐含着类似于印欧语言系统的逻辑规范和二元等级结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汉语的区分性问题,而汉语系统最根本的原则和特征是“阴阳耦合的双向往返运动”,“可以在不断习得他者游戏规则和反思自身游戏规则的双向运动中被把握”.这一观点试图超越现有的语言学框架,着眼于汉语思维和汉语审美,但并不比上述概念更具解释力.因此,借用流行观点来描述汉语的基本特征仍然是可行的.

1.单音节性

除了专名和少数连绵词之外,汉语(文言)的词汇都是单音节的,这就是汉语的单音节性.尽管有语言学家反对把汉语称为单音节的语言,但“词的单音节性构成汉语中的一条原则,这仍是一个事实”.王宾指出,“单音节是汉语得以区别于西方语言的基本特征,而意义的不确定性则是汉语单音节的基本特征”,“意义不确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绝大部分作为符号的汉语三元结构音节(乙层面)都是由一个能指加多个所指意义构成.从而使丙层面的每一单音节字(词)变成同音异义词等音和义之间的不确定关系为指东道西的能指游戏提供了众多可能,再加上单音节汉字词性变化灵活和无外部形态变化,这就使得句子中字与字之间的横向组合(syntagmatic)和纵向聚合(paradigmatic)相当随意自由,不像西方语言那样有较稳定的规律可循”.他以李白诗歌《静夜思》为例分析了汉语的灵活性,根据西方语法分析方法,“静夜思”三字存在着五种组合的可能性,而且彼此否定,使得意义既在场又缺席.

与单音节性有关的另一个现象,是汉语音节的数量较少,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而汉字的字形则弥补了音节的不足:

这种语音节俭一经确定,几乎均为单音节的系统一旦成形,中国人的精神在这两个方面便会由于文字的特殊性质而趋于固化等汉字提供了一种增加符号而不增加语音的手段等汉字在表达概念方面一直起着相当大的作用.

但是,音节的节俭在口语交际中很容易造成同音语词的混淆,所以汉语口语有趋于复音的倾向,而由汉字所组成的书面语尤其是文言则无此担忧:

所以词本位的口头语虽由趋于复音的倾向,而在字本位的书面语中,依旧保存着较多的单音语词,这就引起了语词本身的不固定性,这不固定性即是我们所说的“弹性作用”.

潘文国指出,单音节所造成的口语交际上的困难,是汉语和汉字的基本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方式是增加冗余信息,即增加一个在意义上不必要的音节.这就使得汉语口语中的双音节词往往只相当于一个单音节词(字).而且,“由于汉语和汉字的本质性矛盾,汉语在应用中形成了以单音节为基础的弹性语辞系统,不仅是一对二,甚至是一对三、一对多,几乎所有的概念在汉语中既可能有单音节、双音节、多音节的表达,在需要时都可用一个音节来表示,从而形成音节数不同的等义语辞,作为语言运用的材料”.他认为音义互动是汉语组织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正是汉语之所以为汉语的根本特点所在”.这一特点为汉语文本的建构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使得汉语文本可以优先考虑节奏、韵律的需要,而不必受语义和文意的限制.同时,大量的同音字使得汉语高度依赖汉字,汉字的单音节性、依靠声调来区分音节以及汉字的方块结构等特征,为汉语文本中的对偶等形式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是其他语言所不具备的.总之,汉语文本之所以能够将修辞效果、形式上的完美以及审美快感放在优先地位,是与汉语的单音节性有着直接关联的.

2.无形态变化

除了单音节性和表意性之外,汉语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没有屈折变化,或者说没有形态学特征.比如,汉语没有人称、时态、语态、语气、性、数方面的变化,也没有冠词及西方意义上的情态动词和助动词.洪堡特认为,“在所有已知的语言中,汉语与梵语的对立最为尖锐,因为汉语排斥所有的语法形式,把它们推委给精神劳动来完成,梵语则力图使语法形式的种种细微的差别在语音中得到体现”,但语法形式的缺乏却为精神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恰恰是因为汉语从表面上看不具备任何语法,汉民族的精神才得以发展起一种能够明辨言语中的内在形式联系的敏锐意识”.他还指出,“句子统一性的感觉在汉语里极其微弱”,“汉语缺少语法标记,我们没有把握根据词序识辨出动词,而是往往只能根据意思去做”,“在汉语里,完全要靠听话人自己努力去寻找几乎没有语音标志的语法关系”.更详细的论述包含在他1826年撰写的《论汉语的语法结构》和《论语法形式的通性以及汉语的特性》两篇文章当中.洪堡特一再强调,汉语没有一个完整的语法形式系统,它的语法构造不是基于词的分类.即使是汉语的词序,也很少指明语法形式,而必须与词的意义和语境相联系才能准确理解.汉语可以“跻身世界上最完善的语言之列”,轻视语法形式而直接突出思想的倾向,塑造了汉语的基本品格.罗宾斯也认为,汉语的&# 8220;书面符号是把单独的词汇项和语法项当作一个整体的书面表达”,词的词形恒定性质“使得这样的文字系统比拥有大量词形变化的语言的文字系统更加有用”,他还说:

汉语中没有数这种形式语法范畴等许多语言没有类似于德语和拉丁语的格的形式范畴.但这并不是说,这些语言作为同整个世界和说话人的文化世界相关的交际工具,效果差(或好)一些.这仅仅说明,这些语言是以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发挥作用的.

此类论断源自西方学者对汉语的“同情之了解”,更源自价值中立的科学精神.但是,突出的优点往往同时意味着明显的缺陷.洪堡特认为思想与词之间的平衡是语言完善的标志,一种形式完备的语法结构应该既能赋予思想以更大的空间和更丰富的色彩,又可以更加忠实、准确地表达思想:

汉语的风格以其令人惊诧的效果束缚了形式表达的发展,而结构对立于汉语的语言则具有令人赞叹的完美的形式,这样的形式正是人类语言注定要努力接近的目标.

语言形式的严谨有助于思想的清晰、准确、严密,这已为西方思想的历程所证实.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一论断看作是洪堡特的偏见.事实上,汉语语法形式的缺乏,使得意义的产生严重依赖于上下文,这“限制了汉语构造句子的可能性,迫使汉语把长句切断,因此阻碍了思想沿着一串更长的命题自由地发展”,从而改变了汉语文本的结构原则,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汉语思想的发展方向.

需要说明的是,汉语缺乏严谨的语法形式,并不意味着汉语表达不重视文本建构中的形式因素,并不意味着文本形式的粗糙.相反,正因为文本最大限度地摆脱了语法形式的限制,精密的思想方式难以产生,审美、修辞和形式的游戏才更容易获得压倒性的胜利.

3.字本位

汉字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汉语的构词原则和句法结构,从而影响到汉语的表达方式,所以,汉字在汉语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索绪尔将文字分为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两大类,并认为汉字是表意体系的典范,这一判断已为中国语言学界所接受.表意文字仅由一个符号构成,它和整个词及其所表达的观念发生联系,而与词所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一描述基本切合实际,因为即使是形声字,其形与音的结合也多随意且缺少规则.在实际运用当中,人们重视形、意之间的联系,而将语音看作次要的成分.正如张中行所说,汉字是构成文言的最根本因素,人们可以跳过声音而直接触及意义,误读其音,不知其音,声音变化,都不影响意义传递,“汉字和声音的关系很松散,因而它有多靠形状表示意义的能力,也因而就可以不随着口语移动,稳坐在原地,建立自己的独立王国:文言”.

形、音、义之间的轻重权衡,在外来语的翻译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外来语的翻译方式分为音译和意译(也有音意兼顾的),其中音译词较少,而且当两种译法竞争的时候,音译很容易被意译所取代.比如,“”取代“德律风”,“霍乱”取代“虎列拉”,“”取代“德谟克拉西”,“科学”取代“赛因斯”,“资产阶级”取代“布尔乔亚”,“灵感”取代“烟思彼里顿”,“青霉素”取代“盘尼西林”,“水泥”取代“水门汀”,“维生素”取代“维他命”,等等.

人们习惯了从字形中寻找或猜测其意义,还会把这种方法运用到音译词上去.例如,后魏的荀济考证“佛”字的原义为“戾”,借以贬低佛教,明代学者认为“比丘尼”是冒孔子名讳,而“菩萨”之“菩”意为香草,“萨”实为“蘖”字,因此“菩萨”就是善心萌发的意思,清代学者则对利马窦翻译的“亚细亚洲”一词感到愤慨,认为有小次洲之意.凡此种种,都说明汉字之形、意结合远甚于音、意结合.正如葛兆光所说:

以象形为基础的汉字长期的延续使用,使中国人的思想世界始终不曾与事实世界的具体形象分离,思维中的运算、推理、判断始终不是一套纯粹而抽象的符号等从文字象形中进行训诂,到由文字象形进行联想式的意义解释,从借用文字象形而构造神秘图符,到由文字的形状构造来预测吉凶,在“大传统”和“小传统”中,文字对思想的影响处处可见.

在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学家看来,文字意在表现语言,是“符号的符号”(这一观点遭到了德里达的抨击),因此是一种次要的符号系统.但在汉语当中,由于文字更加稳固,更容易统一,文字的视觉印象比语音的音响印象更为清晰、持久,所以汉字往往凌驾于汉语的口语形式之上.其实,索绪尔已经察觉到“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汉字在汉语中的特殊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修正了索绪尔关于文字性质的论断.洪堡特则早已指出汉字实际上是汉语的一部分,它完全适合汉语语法系统.在拼音文字中,字符本身几乎没有意义,仅仅起引导语音的作用,而“汉字必定强烈地(至少是频繁地)促使人们直接感觉到概念之间的关系,同时淡化了语音的印象.大量的同音现象必然使得识字者自始至终要借助书面语言,因为在书面语言中可以避免同音现象引起的麻烦”.

潘文国指出,汉语“书面语对口语的影响要大大多于口语对书面语的影响”,“由于汉语同音字比英语的同音词多不知道多少倍等汉语的字貌似孤立却不孤立,对语境(context)的依赖较大,英语的词的独立性反而更强”.受徐通锵等语言学家的影响,他主张将研究重心由汉语语法本位转向汉字本位.他认为,Word(词)是英语研究的本位,而在汉语中与Word对应的不是词,而是“字”:字是汉语的天然单位,字是汉语民族认识世界的基本单位,字是汉语各个平面研究的交汇点,字在语法上处于枢纽位置,是“字法”与“句法”的交接点.而“对汉语构辞起最大作用的,第一是音节,第二是语义,第三是习惯.”汉语的最小单位是文字而非音位,但在汉语构辞法中,音节的作用反而胜过于语义,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要让路的往往是语义.当前汉语构辞法中最有活力、最能产的方法之一是所谓的缩略法,在缩略法中,音节的意义就要远胜过语义,例如“美国、英国”并不是“美丽之国、英雄之国”.赵元任也认为,“音节和节奏在文言中起重要作用,而现代汉语的复合词的构成多数遵循文言的结构类型,因此音节和节奏也就成为复合词的构词要素”.当然,汉字的书写形式以及凝聚在汉字中的各种意义也会影响词语的含义,以至于“现代的新造词沿用了很久远的过去在运用文字的过程中附着在其上的附加意义,用来书写一个新概念的文字的特征可能会改变这一概念的含义”.

陈宗明认为汉语中的许多修辞格(如析字、回文、神智体乃至对偶、排比等)实际上是汉字的修辞格,而对汉字的应用还延伸到了语言之外,如汉字书法乃强化能指层面的艺术化应用,测字、姓名命理学、符乃神秘化的应用.可以说,在汉语中,汉字获得了相当大的 ;自主性,它是脱离了所指的能指,犹如德里达所说的“文字削弱言语,它将言语纳入某个系统”.文字的系统远离了实在界,就很可能蜕变为一种能指的游戏,而这种游戏往往与艺术相似,并且很容易为艺术所利用.

4.模糊性

所谓模糊性,在这里主要是指汉语的语词和句子所包含的确切信息较少,而留下的想象空间较大.模糊性与暗示性不同(一个充满暗示性的句子,其字面上的含义可能是非常明确的),但暗示性有时候要以模糊性为条件.潘文国指出:

同世界上绝大多数语言是形态语言不同,汉语从本质上就是一个非形态语言,这在世界上几乎是个特例,因而致力于模糊性的研究对汉语似乎特别适合,这是近几年语篇研究在汉语研究中大受欢迎的根本原因.

王宾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汉语的模糊性:“外面在下雨”将事实判断(看见下雨)和逻辑判断(根据声音推断)“合并在一个句子里从而在单一语境中打破事实/逻辑二分,这在英语中很难办到”.而“外边有树”无法告诉我们“树”是单数还是复数,是实际存在还是可能存在或者纯然想象,是过去还是现在有,因此该句子是意义不确定性的典型,英语则无法用一个句子来综合这三种可能性.另一个典型的例子《静夜思》则说明“汉语联想关系(垂直的聚合关系)的高度自由(包括东西无时态变化)消解了主客在时间上的对立”,所以在阅读李白《静夜思》的时候,汉族人不会追问诗中的床是谁的,床的数量,也不会问什么时候在“思”.洪堡特也曾以“大哭道”为例,说明“中国人不是根据那些严格界定各种命题的语法形式来排列整理词语,而是把每个词当作孤立的对象来处理,以至接连不断地切断句子,只是在概念绝对需要的场合才把词相互联系起来”,“汉语在标示概念的联系时并不精确地限定表达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势必反过来对概念本身产生影响”.

汉语的模糊性使得语言表达十分微妙,充满玄机,往往文字相近而意味相差甚远,有些词语的含义则高度依赖语境,比如“东西”.就连历史学家也注意到,“文人用笔,通常省略当中某些环节(例如‘一将功成万骨枯’,只有两个子句,当中无联系辞,也不知道所说系理论抑是事实),虽说言简意赅,却不是严谨、正确的通信工具.”

此外,汉语的其他特征,如形象性、隐喻性、人文性、修辞性等,学界亦多有论述,但对于文学表达而言,上述四点似乎更为重要.

三、汉语作为一个“文学问题”

汉语的特性不仅常常为文学修辞所用,而且会影响文学文本建构的基本原则.比如,汉语文本的游戏性(以八股文、回文诗等为代表),就与汉语的语法特征及汉字的特征有直接的关联.这样,汉语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文学问题”.中国古代没有句以下层面的语言结构研究,而只有文字、音韵研究和“文法”研究,所以马建忠等人才会认为中国没有语法.一般而言,汉字的特征,以及汉语的语法特征(尤其是词汇的特征),对于句子的建构有直接的影响,而对段落和篇章的影响较小,却更为微妙.后者超出了主流语言学的视野,属于文学研究的范围.

萨丕尔指出,“英语能容忍,甚至要求,散漫的结构,在汉语里这会是淡而无味的.而汉语,由于不变的词和严格的词序,就有密集的词组、简练的骈体和一种言外之意,这对英语天性来说,未免太辛涩,太刻板”.因此,英语对散文体的写作十分有利,而汉语则更适合诗歌写作.事实上,汉语与汉语文本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汉语在语言学上的诸多特征,都特别有利于汉语文学文本的建构.正如张卫中所说:

汉语在印欧语突出地发展一种精密的逻辑功能的时候,它主要是把精力放在一种能指的营造上,即在单音节词根语的基础上(这个条件印欧语是没有的),非常注重对称与对偶,注重声调的抑扬起伏,因此如果说印欧语是一种适宜于认识对象与描述对象的理性语言,那么汉语则主要是一种简练、含蓄、非常优美、韵味十足的艺术语言等

张卫中还指出,汉语缺少语法形式,对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语在句子的组合上所用的主要是一种意合法等这种意合法特点给文学创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因为这种句式比较灵活,它摆脱了一些连接词的累赘,也较少受到语法的限制等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汉语是以意合法作为基础,其句子中各成分之间缺乏明确的语义关系,因此汉语的歧义结构特别多等汉语的话语形式经常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

因此,他认为汉语不适宜精密地描绘对象和表达思想,并引用了日本学者的观点:对于西方式的以精确的概念为前提的表达方式来说,中文和日文都是不完善的媒介,它们仅仅是对事物之间关系的表述,而不是对属性的判断和论证.另外,文言有利于抒情文学的发展,而限制了叙事文学的发展.尤其是早期汉语,缺少外倾性,对于清晰、精确地认识和反映世界不感兴趣,因而词汇相对缺乏,句式较为单调,造成了汉语叙事功能的薄弱.包括《左传》与《史记》在内的早期叙事作品,虽然有不少精美的句子,也有一些生动的描写,但“这些作品的叙述在整体上常常是高度的概括与笼统,缺乏条分缕析的描述,未能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生活”.

朱光潜说得更为直接:“单就文法论,中文比西文较宜于诗,因为它比较容易做得工整简练.”比如“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和“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如果直接翻译为英语或法语,就有可能漫无意义,或者要加上许多虚字,但在汉语里面却简练、优美,也不容易发生意义的暧昧.

汉语的独特性,使得汉语文本的形式特征难以翻译,也使得汉语难以表述“存在”、“上帝”等概念,没有系动词“是”的特殊功能,就没有本体论,这已成为哲学研究中的共识.北岛认为“中文其实是特别适于翻译的语言等中文没有拼音文字的‘语法胶’(grammaticalglue),故灵活多变,左右逢源,除造词和双关语难以应付外,几乎无所不能”,但他指的是汉语适宜于翻译其他语种的诗歌.洪堡特说,“在所有的语言中,汉语文本的翻译最难以再现出原文特有的表现力和句子构造方式”,而在汉语文本里面,这种源于语言形式的表现力,往往远比文本所包含的“信息”或“意义”重要.申小龙则认为,汉语的基本单位在功能上具有很大的弹性,比较有利于汉语语词的艺术化运用:


无论是“积木组合”还是“回文”,或是“圆周循环”,都表现出汉语基本单位极大的活动能量.它们几乎可以在各种有意味的语境中游刃有余,这就为汉语语词运用的艺术化提供了很大的余地.一方面便于作者选择最富涵义和形象色彩、情感色彩的词语(例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一方面便于作者选择更有音乐性、更讲究声律效果的词语.

汉语的语法特征,也引起了一些汉学家的关注.安乐哲、罗思文注意到 ,“汉语无时态变化、无格的转化、无性的区别、无语尾变化、无单复数之别也无前缀与后缀,一旦脱离了语境,便会歧义迭出”.郝大维、安乐哲指出,古汉语中抽象名词的缺乏,使得“古汉语不像大多数西方语言那样建立在命题上.名词功能的支配地位排除了那些具有主谓句式的有限制的意义陈述”,它关心的是语言效果而不是命题的真假,因此,古汉语“书面语言的论证所具有的逻辑力量换成口头语言就不一定存在了,反之亦然.”

由于汉语没有形态变化,所以语序在汉语中充当了重要角色,“词与词之间,可以颠倒变化,很少有甚么词必须在甚么位置,甚么词只起甚么作用的限制.只是词位变了,它的意和义便随着变化”,语序的改变会引起意义的变化,这对汉语来说常常是一个优点,因为在文字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借助文字的不同组合来传达思想感情,含意显得更加微妙,手法也显得更为高超.启功拿王维诗中的“长河落日圆”一句做试验,将该句拆散后重新组合,变成“河长日落圆”、“圆日落长河”、“长河圆日落”等十句,发现仅有一句绝对不通.由于汉语语法上的灵活性,词序的选择往往成为文本建构中需要特别考虑的因素(比如曾国藩以“屡败屡战”代替“屡战屡败”).这在诗歌当中更为突出,最典型的例子是回文诗、回文词、集句、藏头拆字诗等带有游戏性质的文本.

语音在汉字中的附属地位,使得语音成为一种修辞因素.由于语音与意义的关系并不紧密,语音的和谐也就常常与意义无关,而成为一种令人愉悦的纯粹形式上的和谐.音节和节奏的调节靠的是字数的增减,潘文国在引用《文心雕龙•,熔裁》关于繁简增删的论述之后指出:

像这样通过增减字数,调整音节,来影响语言组织,影响风格,而与意义关系不大的情况,在其他语言中很少见到.有人以为这纯粹是修辞问题,其实不然,因为这种做法的结果对“字、句、章”都有影响,也比如会影响到语言的组织和结构.

林语堂1935年在美国出版的《中国人》有专章论述汉语文学,阐述了不少有趣的见解:

中国文学的媒介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文学发展的特殊性等单音节性决定了汉语写作的特性,汉语写作的特性又导致了文学遗产继承的连续性,因而甚至多少促成了中国人思维的保守性等这种极端的单音节性造就了极为凝练的风格等每个字、每个音节都经过反复斟酌,体现了最微妙的语音价值,且意味无穷.

在林语堂看来,文言是死的语言,不可能确切地表达思想,总是泛泛而谈,模糊不清,缺乏推理,文言文中的议论极端幼稚.科举考试中的一流作品,以及用文言写成的行政公文和现代公告,总是先考虑辞藻和语音,它们一旦译成英语,就显得极其简单、愚蠢.比如“凡有损吾国权益侵犯吾国疆域者,吾辈将逐出之!凡危及天下承平者,吾辈将制止之!”之类的语句就只是一些漂亮的空话,它们将个人感情隐藏起来,代之以无个性的外表.同时,他还认为文言极不适合讨论或叙述事实.毛喻原对于汉语的忧虑和批评则十分尖锐,他认为汉语面临着一种“险境”和“诡谬”,如“唯视觉主义”,自我封闭,表达含混,同义互释,逍遥玩情等.洪堡特注意到,几乎所有的汉语句子都很短小或者容易切分成短小的句子,正是句子的短小简单,使得汉语语法成为可能.但这样一来,要理解句子里的词,就必须考虑到几乎每个词的词义变动,并将每个词与先前思想(文本)的关系:

在把汉语作品的译文与原文进行比较时,我们总是看到,译者自始至终在努力把概念、命题联系起来,而这些概念、命题在汉语里本来都满足于孤立的存在.正是由于这种孤立的存在,汉语的词才获得了更大的分量,人们必须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它们本身上面,才能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种迫使读者更多地关注词语本身的力量,强化了汉语的自我指涉性质.汉语写作首先关心的是文本的自我衔接(比如对偶),包括文本之内各种形式要素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文本之间的相互关联(比如用典),而不是文本的意义,更不是对现实的描摹或反映.自我指涉是汉语文本的最核心的结构原则,而修辞优先原则是实现自我指涉的重要途径.

“语言之间真正的区别不在于说话者可以或者不可以表达什么,而在于说话者必须或者决不能表达什么”,不仅在文学表达上,而且在人文领域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上,汉语的可说与不可说,依然是一个需要通过仔细辨别来加以界定的工作.另外,人们普遍认为汉语适合充当文学媒介,更具有诗性,这是对汉语的赞美,却有可能贬低汉语文学的成就,因为“艺术家必须利用自己本土语言的美的资源等但是语言本身的方便不能归功于艺术家”.

四、汉语思维:媒介塑造思想

从广义上说,文学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而就汉语思想的情况来看,甚至可以说,它的表达方式基本上就是文学式的,即现在人们津津乐道的诗性言说.许多学者在讨论中国思维特点的时候,都受到了“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影响.比如成中英认为,要改变中国思维就必须改变中国语言,反之亦然.有些学者还将“中国思维”置换成“汉语思维”.这实际上将汉语文学放在了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中.

洪堡特认为,不能把民族的特点都归因于语言,而且只有那些发达的语言才具有真正的精神个性.虽然语言相对于民族和时代而言是被动的,并且常常变动,但他相信每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原初的特性和作用方式,限定着个人对于语言的具体运用,限制着个人的感知方式,人必须首先在语言中思维、感知和生活,然后才能理解语言之外的世界.语言的三重目的(理解、感知、思想)或三种作用方式是互为条件的:

若是只有一种方式占据支配地位,语言就会走上歧路,明晰性将让位于空洞乏味,感性的表达将为夸张、做作的多情善感所取代,理智的思考则将跌入混乱无序的苦思冥想之中.所以,完美无缺的语言特性取决于三种作用方式适当的协调一致,虽然其中的某一种可能具有优势.

在汉语当中,这三重目的之间的关系如何成中英认为,西方把语言当作“概念的形式”和“观念的结构”,指谓世界和掌握世界的方式,而中国仅仅把语言当作表现意义的工具,甚至把语言当作“审美媒体”.中国语言是形象语言,西方语言是声音语言,从中可以看出中西思维的差异:

西方强调固定不变的指谓,每个意义必须加以固定而不能积聚,于是能够产生多元的理论系统、概念系统、理论架构.中国语言则不同,如“阴阳”观念,几乎可以指代说明 一切.强调意义的积聚性,这正是中国语言的特征.

单音节性在某些方面增强了汉语表达的可伸缩性,而媒介的可伸缩性已经影响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语言中有意义的单位的简练和整齐有助于把结构词和词组做成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乃至更多音节的方便好用的模式.我还斗胆设想,如果汉语的词像英语的词那样节奏不一,如male跟female(阳/阴),heen跟earth(天/地),rational跟surd(有理数/无理数),汉语就不会有“阴阳”、“乾坤”之类影响深远的概念.

葛兆光举了不少例子来说明汉字的衍生和分类对于汉语思维的影响,一些从“初文”衍生出来的汉字,在古人心目中不仅是部首,更是对事物进行分类的依据.比如,“木”作为类名,不仅涵盖了树木,而且还包括树木的一部分(“本”、“末”),以树木为原料的建筑部件和用具(“柱”、“楹”、“杠”、“栅”),与树木有关的性质及特征(“朵”、“枉”、“柔”、“枯”),乃至从树木引申的现象(“杲”、“杳”、“”).当人们接受了这种分类现象之后,它就会反过来影响人们对事实世界的理解.因此,“各种纷纭复杂的现象世界在思想上的分类,在古代中国不仅常常可以通过联想、借助隐喻,然后由表示同类意义的意符系连起一批汉字,也常常可以由一个汉字的内涵延伸贯穿起一连串的意义,使它们之间似乎也有某种神秘的联系”,文字和语言就这样规范了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

陈汉生一方面认为汉语可以完美地表达抽象的对象,另一方面又认为“来自语言的关于这类抽象和心灵思索地一般促动因素(语法结构和书写系统),在汉语中并不存在”.在他看来,这与汉语的理论建构能力无关,而仅仅意味着汉语文本建构过程中的一种选择:

中国的哲学著作相对来说是更有诗意和平稳的,而论证不是典型地那么严谨的,也不是完全的等他们特别强调有力的、吸引人的、有鼓动性的、能掌握听众的、甚至是具有诗意的口号和表达风格而胜于说服性论证.

有学者认为,中国人之所以缺少缺少科学和学,不关心“真”、“假”问题,是因为“中国古代思维模式的特点是思维的具体性和内在性,它不用抽象名词或虚拟条件句作为其基本表达形式”,因为缺乏超越概念.雅斯贝尔斯高度评价老子“这位形而上学思想家的超时代的意义”,但认为老子惯用的佯谬、对立“可能是一种累赘的表达方式”,“当人们寻求确定的知识,可又总是不断地只听到这些难以捉摸的佯谬语句的时候,这种玩弄对立的游戏不免令人失望”,而倾向于像老子那样在痛苦之中保持乐观开朗的心境,也使得“中国人不仅没有创作出文学上的悲剧,而且也根本不了解悲剧,尽管他们也能看到并体验到不幸”.华裔法国学者程艾兰有类似的概括:“中国思想并不能被归结为一组论题,它永远在扩展,因为从其本质上来说它是诗意的等寻找一种不拘于线性的和理性的语言的努力可见于中国古代所有典籍”,但她显然更倾向于情感上的体认.郝大维等人认为“中国古典语言中的‘句子’不是以命题的形式(主-谓)表达等缺少命题形式就是对真实与虚假问题不感兴趣的例证”,而“在汉语中相对缺少与事实相反的条件句,这意味着缺少对科学和学的研究的兴趣”,同时,抽象名词在中国哲学主流话语中没有重要意义,因为“将抽象名词实体化,如果没有实际起作用的超越的观念,是不可能进行的”.葛瑞汉则从语法角度入手,认为中国哲学“受到一种没有词法形态区别的语言的引导,这种词法形态的区别能唤起人们对句子结构中逻辑关系的注意”,即使是墨家也对建立逻辑形式不感兴趣.可以说,汉语思想在处理修辞与逻辑的关系时,选择了修辞优先的策略:

在西方古典传统中修辞与逻辑的背道而驰,在古典时代的中国并不明显等即使墨家的事例也表明,逻辑的形式并未被用以整理话语,同样也没有被用于作为一种展开严密推论的手段.恰恰相反,就墨家所理解的修辞与逻辑的区分而言,修辞,即合乎道德的推理,优先于掌握逻辑形式,是修辞而不是逻辑,才是交流的首选方式.

陈汉生还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一个用汉语表达的哲学系统以任何传统上重要的方式承认抽象(共相)实体的存在,或让其发挥重要作用,而西方语义学、认识沦、本体论或心理哲学则给抽象以重要地位”.赵汀阳则认为,“古代中国虽有非常先进的技术,但缺乏逻辑性语言而没有形成科学理论.中国传统思想并非不合逻辑,只是思想重心和语言体系显然偏向文学”,即使是宋明理学,也由于依靠类比、隐喻和心理暗示来进行思想论证,而无法在“问题体系”、“概念体系”或“方法论和思维技术”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有所突破,因而在学理上没有什么伟大进展.正是这些局限,使黑格尔认为汉语“外在的语言形式用它那不透明的外在性遮蔽了声音,遮蔽了内在的言说,遮蔽了‘纯粹的自我’,而非拼音式的中国文字就是这种有缺陷的书面文字的范例”.

除了从形而上学、认识论等角度考察汉语思维的特征之外,还有一个有待“问题化”的问题,那就是汉语思想对待痛苦、苦难的态度.余虹曾对汉语诗歌中的审美姿态提出疑问:汉语言文字表达是如何在审美迷恋中漂离自己的诗性本质而不堪“痛苦”之重的他认为诗歌的本质不是审美性,而是“真之显示”和“生存关怀”,而“将‘艺术空间’的极致误解为‘审美意境’在根本上限制了中国诗歌的视野和它敞开的世界,并最终导致了中国文人无视生存之真而在‘趣味’中的安居”.张志扬所提出的“痛苦向文字转换为何失重”的问题,以及刘小枫在《拯救与逍遥》一书中所探讨的审美与救赎之间的抉择,均与此相关.这些声音至今仍然显得微弱,在学术界尚未找到合适的讨论方式.相关知识背景的缺乏,对于汉语文本阐释来说可能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它使得一系列重要的问题难以展开,也使得一系列重要的证据始终散落在学科视野之外.

无论如何,从汉语这一媒介入手,对经典的汉语文学文本以及一切具备“文学性”的汉语文本进行研究,必将有助于症候式阅读的开展,帮助我们揭示文本的深层结构,追踪那些微妙的意义,或者寻找到某些意义存在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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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鲁迅的《汉文学史纲要》和程千帆、程章灿的《程氏汉语文学通史》(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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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该文集另有几篇文章谈到语言与文学的 关系.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语言学教研室编,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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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9篇文章收入同名论文集,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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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郜元宝:《在语言的地图上》,文汇出版社1999年版,《现代汉语:工具论与本体论的交战》和《音本位与字本位》,均载《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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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现代化带来的困扰,可参阅郜元宝《汉语之命运――百年未完之争辩》,《南方文坛》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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