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对失“根”者的叙事

“农民工”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个极具时代特色的术语,指进城打工的农民.其术语本身就带有对这一社会群体身份指证的双重性:既是农民又是工人.即是说,农民工的身份还是农民,户籍在农村,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土地也在农村,但他们离开乡土进入城市从事非农职业,成了具有临时工人身份的人.有人认为,在当代中国农村人进城的渠道很多,他们可以通过上学,也可以通过官职晋升,即“农裔知识分子”和“农裔官人”(1),这类人进城后有固定的单位,与单位有稳固的人事关系,也有稳定的收入,其本质的方面还在于他们劳动力的非商品性.其实,农民工与这两者都不同.他们进城凭借的不是知识,也不是官位,而是一身力气,就是打工求生,他们的这一行为带有强烈的劳动力商品化的意味,其劳动关系不再受固定人事关系的保护,而是由市场决定,可能随时被解除或被更廉价的劳动力所替代.“农民工”这一术语最早见于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通讯》.2005年 4月至12月,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由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国家17个部委、8个省市以及部分专家就农民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其结果产生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意见》是迄今为止我国出台的专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权威性文献.此后,“农民工”这一术语成了主流话语而被广泛使用.

随着这一社会群体的出现,文学界也出现了对它的书写.事实上,从阿Q、祥子到陈奂生,20世纪中国文学的“农民进城”叙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只是到了世纪之交,这种书写竟蔚然成风,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文学之流.到目前为止,针对这一写作现象,文学界出现了“打工文学”、“新乡土叙事”、“亚主流叙述”等不同的称谓,还有人称之为“农民工问题小说”(2),在这里,笔者以为称“农民工小说”更加切近.因为,上述几种界定都较难准确描述“农民工小说”的内涵及其特征.“打工文学”最早见于1985年,它指“‘打工者’在自己的打工生涯中所触发的灵思而创作的,真实地反映打工者生活的文艺作品(3).”这一界定的局限性在于仅仅把其书写者限制在打工者自身,而排除了大量非打工人员和职业作家对这一文学叙事的参与,如林坚、周崇贤、王安忆、孙慧芬、席建蜀、残雪等.另外,“打工”一词只体现了农民工的职业属性,没有涵盖他们的身份特点,有一定的片面性.又有人把这一文学现象称为“新乡土叙事”,认为它“打破‘乡土文学’在描写对象上的自我限制,关注农裔进城的当代生存境遇,而且一改以前总是逃避城市与现代化的关系,把‘进城’作为一个反题的叙事模式,而把‘向城求生’作为现代化的诉求方式,从而促进传统的‘乡土文学’发生某种内在转变”(4).其实,这里所说的“农裔进城”与农民进城打工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如果按从事的职业,我们可以把进城的农民划分为很多种,除前面提到的“农裔知识分子”和“农裔官人”以外,还有商贩、公司职员、按摩师、保安、保姆以及暗娼等等.“农民工”中不包含农裔知识分子和农裔官人,所以,“新乡土叙事”不等同于“农民工小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的产物,它或隐或显地反映着一定阶级和民族的利益,所以,历来都有“主流文学”和“非主流文学”之分,因此也有人认为“作为农业大国的主体农民,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进入城市的行动选择及心路历程,是当下小说与现代化关联的最有价值所在.这种价值已经为小说捕获,成为一种‘亚主流叙述’”(5).虽然这一概念中肯地指出了农民工在目前中国社会中的地位,但仍然忽略了这一社会群体的职业和身份特点.所以根据“农民工”这一术语的含义和社会对它的接受情况,笔者认为把这种文学叙事称作“农民工小说”更为合理,它主要指那些描写农民工的现实生活,表现他们走出乡土社区遭遇城市文明以及颠沛于城乡之间所产生的焦虑、惶惑、孤独等心路历程的作品.


一、身份的双重边缘性

农民生于农村,根在农村,这就注定他们是农村的主人而不是城市的主人.“在当代中国,农民所面临着一个最大的悲剧恰巧不是历史文化的悲剧,而是体制的悲剧.建国以来我国采取的是城乡分治政策制度,既不是依靠个人的才能,也不是根据个人的选择,仅仅是依靠出身,农民就被固定在土地上,成为最下等的一种人,如果不是有其它的特殊机缘,摆脱这种身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6)对农民来说,乡村赋予他们生存的基本权利,却没有给予他们较富足的物质和优裕的生活,物质的匮乏和对现代生活的向往使他们离开土地,离开生养他们的乡村进入城市,梦想成为城市里的一员,但城市并不是他们理想的栖身地,城市给他们的只是最低廉的收入和最苦最累的工作,他们被看做社会结构中最低等的人而饱受城市人的鄙视,他们虽身处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成了城市的另类或边缘人.“由于这一没有身份认同的庞大的‘游牧群体’的存在,改变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生活关系,同时也改变了中国城市社会的结构和生活关系.因此,在中国这块存在了几千年的以农耕文明为主、以游牧文明为辅的地理版图上,稳态的乡土社会结构变成了一个飘忽不定、游弋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中间物’.其‘农民工’的身份便成为肉体和灵魂都游荡与依附在这个‘中间物’上的漂泊者,‘亦工亦农’‘非工非农’的工作状态就决定了他们在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向工业文明与后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的过渡性身份.”(7)尽管城市只给了他们微薄的收入,为了生存他们还不得不出卖劳力和肉体甚至灵魂,但农业和农村的弊端又使他们不愿回到农村去而终于成为城乡之间的游走者.城市的他者身份及游走的生存状态使他们与城市群体格格不入,永远处于城市生活的受其盘剥和歧视.小白(项小米《二的》)想通过婚姻走进城市,于是抓住聂凯旋这根救命的稻草,尽情享受虚幻的爱情,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她与聂凯旋有了关系聂家的女主人就非她莫属了,这样的结局无须付出鲜血、生命、苦役和尊严.但她失败了!她认为这是她和单自雪较量失败的结果.其实即使没有单自雪,聂凯旋也不会娶她,因为她和聂凯旋在本质上不是一类人:她是乡下人,聂凯旋是城里人.小说反复讲述的是小白来到城市后所遭受的身份歧视,用聂凯旋的话来讲,这种乡下人患的是“都市症候群”,可见,小白的城市悲剧就其本质来看,是一种身份认同的悲剧.

导致农民工成为城市边缘人的原因不仅有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客观因素,更有其深厚的民族文化心理的沉积.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文明规约了这一民族特有的一种程式化生活方式,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华民族的生活、心理和情感,形成了人们固守传统、畏天排外的心灵取向.过去是如此,现在还是如此.农村是这样,城市也是这样,只是程度不同、侧重不同罢了.对农民工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有了土地就有了幸福;家庭是他们的生存之根,有了家庭就有了归宿;血亲是他们的感情纽带,有了子嗣就有了生生不息的生命.尽管他们身处城市,但他们的心,他们的根仍在农村,尤其是当他们被自己所追求的城市拒斥时,“怀根”心理就更为强烈.许子慧(魏微《异乡》)削尖脑袋、挤破头皮终于挣得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她有资格、有条件、有理由在城市里安家落脚,在白领队伍中施展她的才能,正当她在高级公寓、高层商业楼中穿梭时,却从灵魂深处产生了对这个城市的排斥心理,“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想回家,回她的吉安小城去.那儿有青山绿水,民风淳朴.那儿,才是她应该呆的地方”.有如此好的居城条件,子慧为什么要回去呢?说到底,她是乡土的产物,尽管她已被城市文明浸润了三年之久,但骨子里的乡村意识并没有丝毫减弱,反而随着城市对她的熏染而日益强烈.因为这种熏染不是对子慧的积极接纳,而是接纳表象下的强烈排拒,由此导致了她在城市文明中的不适、自卑、孤独和焦虑,也诱发了她对自己生存之根的强烈依赖和怀念,于是,“家园”就成了这个受伤灵魂的唯一归宿.许子慧的最终逃离城市是乡村对她的心灵呼唤和城市对她的排拒双方作用的结果,这种现象充分反映着当代中国“流动到城市的农民仍然保留着‘农民属性’和‘农村重心’,只是客居城市打工而已,对于城市来说,他们是来自农村的异己者”(8).

此外,处于劣势的个人素质也使农民工难以融入现代城市.城市文明是“现代化”进程的标示,它以科技和知识为支撑,城市越进步,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可能性就越小.就目前的国情来看,尽管农村受科技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与城市相较而言,其变化的程度并不乐观,尤其是偏远落后的山区,其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与此相承的是,农民也是中国现有教育体制中受益最小的群体,其受教育的程度远远达不到现代城市的要求.所以,可以推断,当科学技术把城市变得越来越兴盛时,城乡之间的反差也就越来越大.孙慧芬的《民工》写农民工们回乡后大力宣传城市的富有、老板的“仁慈”,结果给农村孩子无意中树立了长大后当农民工的“理想”,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下一代的发展,使民族性格的重构在紧要关口走上了歧途,从本质上说,这是对国人生存精神的阉割和摧毁.可以推想农村越穷农民工越多,他们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就越少,接受教育越少受穷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恶性循环和巨大的反差也意味着乡下人“入城”的路途会越来越长.

如果说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使他们成了城市的边缘人,那么,当他们进城以后农村也不再是他们的久留之所,在短暂的停留之后又得回到城里去.鞠广大(孙惠芬《民工》)已做了18年的民工,他常年在外,不到年根儿不离开工地.“我的乡亲姐妹们在那个破巢里养到十四五岁,便飞到城市里觅食,她们像候鸟,一年回家一次,就是过年那几天”(吴玄《发廊》).荆永鸣则直接把描写农民工的作品命名为《北京候鸟》,他们的命运就像候鸟一样无有定所.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的回乡又意味着离去.灰子叔叔(残雪《民工》)一再赌咒发誓不再到城里打工,而来年又回到了城里,因为他要养活一家老小,如果不外出赚钱,在家乡就只能常年过一种半饥不饱的生活.可见,养家脱贫是他们锲而不舍“向城求生”的主要原因,这又让他们成了农村的边缘人.于是我们看到当一个人同时扮演几个不同的社会角色时,往往会产生剧烈的内心冲突与矛盾.农民工这种多角色的身份使其心理严重失衡:一方面他们向往现代化的城市生活,但城市不给他们容身的“绿卡”;另一方面,他们心系乡土,但又不满足于家乡的贫穷与封闭而久居农村.这就导致了农民工从肉体到精神上的双重边缘性.小说家们大都把作品中的人物置于一种两难境地:顺应命运又倍感酸楚,悖逆命运而备受磨难;完全顺应现代城市而不能,一味恪守传统乡村又不甘.

归根结底,进城打工的农民在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期所遭遇的是一种社会身份认同的困境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精神困境.“从流动农民初次流出的不同年代来看,在90年代,初次流动者更偏重于认可农民的社会身份,而对农民的制度性身份的认可在减弱,出现了对自己农民身份认可的模糊化、不确定现象,从而导致年轻的流动人口游离出乡村社会体系和城市体系之外,由此可能出现对城市的认同危机.”(9)

二、“城市梦”的破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农村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不再以土地作为唯一的生存根基,他们向往外面的世界和大城市的生活,渴望摆脱农村的贫穷走出去享受现代城市文明.“日子苦点,干活累点,但身心是和北京一样圣洁高贵着的”(马忠静《秋飒爽还想去北京打工》).他们不再拘泥自己的家园,不再满足于闭塞生活的闲散,而去追求大都市的快节奏,向往粤肴川菜的美味和游泳池里、滨河路边的浪漫情调.小白幻想通过婚姻这条途径“永远逃离没有暖气、没有热水的噩梦般的老家,永远不必违心地去和什么狗剩或者国豆搭帮过日子,去为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生儿,而是鲤鱼跃龙门一样,从此过上体面的城里人的生活”.而“我向往城市,渴慕城市,热爱城市,不要说北京是世界有数的大城市,就是我所在的云南富源这个小县城我也非常热爱”(夏天敏《接吻长安街》).频繁的自然灾害、耕地的不足、过重的负担、医疗交通条件的恶劣使农民饱受生存之苦,逃离农村即意味着摆脱穷困,但城市并非救世主,这就必然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失望和痛楚.许子慧为了实现自己的城市梦,一连报了好几个班,英语班、会计班、法律自考班,都是得用的专业.方捷(乔叶《守口如瓶》)先出卖了自己的肉体,后又出卖了众多同乡姐妹的肉体.龚海龙(阎欣宁《替老总当一回孝子》)为了稳住自己在公司里的地位违心地偕同新婚妻子侍奉老总重病缠身的“疯娘”,在这里人格已经彻底沦丧为金钱的奴仆.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工付出的不仅仅是力气、肉体,还有人格和灵魂,这种付出是触目惊心的!那么,他们用如此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是什么呢?进城三年的许子慧尽管换了十多家单位,从东城搬到西城,然而它的全部家什仅是一个箱子里塞的床单和四季衣衫.秋飒爽进了一家出版社校稿子,不幸中了圈套,苦干了25天却分文未得,只好带着万分的留恋离开了北京.可见,城市是他们梦想破灭的场所.

农民工向往城市,城市也需要他们.不可否认,农民工在80年代后已成为中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进程中对劳动力的需求,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已成为促进城市建设与繁荣的生力军.同时,他们也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桥梁”.但从农民工叙事中,我们看到这些“向城求生”的芸芸众生被乡村的落后、贫困和愚昧放逐到城市以后,得到的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而是被城市拒斥、鞭笞和啃啮.工作上,他们在城市里从事的是强度大、条件差、环境恶劣、危险性高的职业,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脏、最累、最重、最苦的活儿,付出的是比城里人多得多的劳动;分配上,他们往往收益最少,现代城市赋予农民工的并不是高科技信息化的全面发展机遇,而是教育的匮乏,生活技能的单一,社会地位的卑微,这使他们成了社会底层结构中廉价体力的出卖者和微不足道的被盘剥者,现代社会不但没有给他们较大的经济实惠,反而利用劳动力的贬值和科技的升值把他们越抛越远,使他们只能在高度文明的夹缝中求生存.这就是农民工与城市之间悖谬的现实图景,这种悖谬必然造成农民工的生存困境与精神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一、过高的城市梦想与无法摆脱的农裔身份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民工进城就是在“追梦”,这个梦的背后是一双双充满的眼睛,他们幻想金钱、幻想地位、幻想舒适的生活,把城市想象成黄金铺地的天堂,所以他们一群群、一代代铺天盖地涌向城市,而当他们真正置身城市中时才发现城市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美好,由此产生了一种精神困顿和心理失衡.对城市的强烈渴望使他们人为地拔高了自己的生活层次和承受能力,从以前“走不稳”的状态进入“飞”的状态,这无疑是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揠苗助长”.他们在农村的生活虽然算不上宽裕,但和乡亲们相比也没有太大的差距,而进入城市以后,他们的生活参照物发生了变化,由以前与自己没有太大经济差异的农村群体变成了与自己有天壤之别的城市群体,鲜明的对比不仅加重了他们心理的失重,更加剧了他们对城市的慕往和渴求,而且这种心理会随着他们对城市文明的体验变得愈加强烈.小白最初非常清楚自己是乡下人而聂凯旋和单自雪是城里人这个分界线,也明白这个家不是她的家,但是,当她随聂家一起到三亚度假村时心理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她看到富人家“睡上一个晚上的觉,就够一个乡下孩子交五年的学费了”,这种巨大的城乡差别让她产生了要成为城里人的愿望,但乡下人这个“不光彩”的身份又毁灭了她的梦想,使她变成了一个城市里的流浪者.二、城市文明自身的堕落性.现代文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又使人的物欲、权欲、性欲、钱欲得到了空前的膨胀,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不惜代价无所不为.李平(孙惠芬《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的悲剧就在于她一直不肯“陪酒陪睡”,反被老板耍弄,被迫陷入了卖身求生的泥淖,最终又回到了她的歇马山庄.在这里,人性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人和人之间的亲和力已荡然无存,就连传统道德所不齿的易也被堂而皇之搬上了所谓文明的“法庭”进行审判――“现代文明”的荒谬性就在于以女人是否卖身为评判标准,显然,这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毁灭性颠覆.

三、生存苦难与人性变异

说到底,当代中国的城乡差别是一种经济差别,这个实质早已被农民所领悟,所以他们初来城市的目的单一而明确――赚钱.但他们进城后所遭遇的并不是金作天银满地的“乐园”,而是从生活到精神的全方位的痛苦,这引起了许多作家的关注,他们饱蘸同情之笔书写了农民工的生存苦难.王海玲《承蒙错爱》中的主人公倪家福为了给孪生子治病去特区一家制鞋厂当保安,饱受身处异乡的孤独与性焦渴之苦.王竟泉《风中的芦苇》中诉说饭店老板不仅欺骗、占有了阿建的女朋友阿蓉,还把阿建送进监狱让狱霸活活害死,最后又抛弃了阿蓉致她精神分裂.建筑工人是农民工中人数最多的群体,他们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儿,饭菜单调质量又差,住宿条件极为恶劣,还要受工头的克扣和盘剥,《民工》中的刘长生就因回家儿子丧事被工头克扣了两个月工钱.如果说这些作品对生存苦难的叙述还只是停留在生活表象的话,那么另一部分作品对苦难的思考已经上升到一种精神层面.当人们知道李平在城里卖身的生涯后,她不仅被赶出了家门还被认为是“肮脏的”,从此成了人们诅咒的话资.这固然有道德规范给她带来的折磨,但更多的是她精神家园的被毁灭:她渴望城市,城市却给了她从肉体到精神的无情伤害,她只好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曾经养育过她的乡村,然而又不被故乡认同和接纳,哪里才是她寄居和疗治伤痛的望乡?李平无从知道,作者也无从知道.《发廊》中有这样一段叙述:“发廊改变了我妹妹的命运,乃至全村所有女性的命运.通过发廊,女人可以赚钱,而且比男人赚得多,我妹妹一个月寄回家的钱,就比我父亲一年劳作赚的还多.后来,村里凡有女儿的,日子过得大多不错.从此,村人再也没有理由重男轻女,反而是不重生男重生女了.等村里的一个妇女,伤心地说,她想起十五年前一生下来就被扔进尿桶淹死的女儿了,当时若不淹死,她现在也可以去发廊里当工人,替家里赚钱了.”发廊生意不仅改变了这个贫困乡村的物质面貌,而且改变了人们几千年来一直固守的传统生育观念.这其间饱含了多少人生苦痛和锥心泣血的感情纠葛?白居易《长恨歌》中“不重生男重生女”的吟唱竟然成了当今农村的翻版,在这里,改变人们传统生育观念的已不再是令人作羡的“皇恩”,而是让人们不齿的色相交易,金钱对人性的扭曲和变异,到了多么可怕的程度!樱桃姑娘(刘继明《送你一束红花草》)用自己的肉体为贫困的村舍之家建起了“算得上是全村最气派”的高楼,可是贫困的乡村和冷漠的乡亲却不愿接纳这个为她捐出了血肉之躯的城市游子.她最喜欢唱《红河谷》,其实这如诗的旋律正是这个城市异乡者眷恋家乡而又被家乡抛弃的精神至痛之音.亲情被淡化,缺少了相互的理解、呵护和关心,只剩下了的金钱关系.人们不再感到异乡者的精神痛苦,金钱成了高于一切的至上物,为了金钱人们无视于道德,希望亲人用血肉之躯作代价,当亲人身心受到伤害需要疗救时,他们又毫不犹豫地把亲人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席,弃置在无爱的荒原.这就是当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人与金钱之间的关系.

在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二十多年中,中国经历了沧海桑田般的巨大变迁.中国人在思想、情感和行为方面亦体验到“五味”的复杂嬗变和“七色”的多彩路程.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中国人的人性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如此充分的表现.一个个灵魂,美丽的与丑陋的,神圣的与世俗的,高尚的与卑鄙的,天才的与平庸的,奋进的与堕落的,严肃的与游戏的,真诚的与虚伪的,仁慈的与邪恶的等都在顽强地表现着自己,演绎着人生舞台上一幕幕悲喜剧.特别是在农民工这一切近人心与人性的文学叙事中,作家们通过对人的生存状态、生存心理的真实再现,以冷峻的笔触,撩起了现代社会艳丽的面纱,将现代化这个漂亮外衣下笼罩的人性的卑微、弱小、异化暴露在每一个有良知、有血性的中国人面前,展示了社会转型期农民工在生存过程中上演的一幕幕人生悲剧,引导读者掩卷深思那一场场人心和人性变异背后蕴藏的悲剧根源,寄寓了作家们对社会与人性何去何从的深层追问,为我们认识当代中国社会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同时也论证了这样一个社会悖论:“现代化是一个创造与毁灭并举的过程,它以人的错位和痛苦的高昂代价换来新的机会和新的前景.”(10)

四、叙事的缺失

综观农民工小说创作,可以看出它基本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是其萌生期,90年代后期到新世纪初是其发展期.就其历史源流来说,农民工小说是“乡土小说”的一种变体,是带有浓重的城市文学胎记的乡村文学.自鲁迅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乡土小说”传统以来,“乡土小说”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成就卓著且最富有生命力的文学脉流之一,在这一生生不息的创作潮流中,曾先后出现了王鲁彦、彭家煌、台静农、蹇先艾、沈从文、萧红、赵树理、柳青、高晓声、路遥、贾平凹等许多优秀的乡土小说作家.他们或批判封建统治重压及思想毒害下乡村灵魂的扭曲、精神的愚昧、生命的麻木;或通过乡村自然、和谐、温馨又近乎原始的生命形式来反观城市文明的畸形、灵魂的堕落、道德的沦丧;或在批判乡间文化的保守、顽固时又礼赞乡土人物的率真、醇厚、重血亲人伦的理想人格,都表现出了极强的现实批判意识和文化审美意识,达到了骄人的艺术高度.

农民工小说的创作者主要由两部分人构成,一是打工者自身,一是职业作家,前者有切身的经历,真正体验到了现实生存的苦难,却没有充分的艺术准备和文学素养;后者有一定的文学修养,但缺乏对农民工生活的深刻体察,是“观者”的叙事.就目前的农民工小说来看,尽管也出现了少数优秀的作品,但与整体的传统“乡土小说”创作相比,还难以达到相当的艺术高度.农民工叙事的缺失是显在的,主要体现在:缺乏艺术真实与现实真实的有机结合.现实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但文学不是生活的自然摹写,而是对它的能动反映,是作家透过生活表象对社会生活的内蕴深入开掘的审美把捉,它要求作家揭示生活的真相事理层、历史文化层、哲学意识层面上的意蕴,使其具有内蕴美、假定美.从选材和表现手法来看,农民工小说基本上延续了“新写实”小说的路子,给读者的印象是只谈生存的形式不谈生存的意义,只描述生活的琐碎而缺乏生命的深度关怀,只揭示社会现实的病象而难以开出疗救的药方,缺乏现实主义文学应有的表现力度,导致了这一文学创作的“缺钙症”.《回家的路究竟有多远》中的主人公“我”被老板打残,几经周折梦想回家,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被人致残的那个城市,而“我”以及帮忙的好心人对老板的行为都只采取认同的态度,表现出了底层群体对社会恶行与“霸力”抗争的无力与顺逆,更看不出他们寻求别样生活的积极愿望,这不仅削弱了小说的批判意义,更使小说笼罩上了浓重的宿命色彩――想极力摆脱这个罪恶之城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这个城市.据统计,进城的农民工已达1.2亿之多,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中,由于个人的能力、性格、际遇不同,他们可能会有许多不同的生活经历或生命历程,而农民工小说基本上叙写他们所遭遇的不幸、生存的磨难和梦想的破灭,在流于琐碎的命运陈述中普遍缺失悲悯的人道关怀和生存的深度追问,使这一文学创作又患上了“偏瘫症”.《北京候鸟》中的“我”其实就是一个进城农民工的另类典型,他身上也有农民工身份城乡双栖的特点,以他为主人公,可能会使小说呈现另外一种“亮色”,而作者却以来泰为对象,让小说跌进了描写苦难的俗套.上述不足应该引起农民工小说家的注意,相信在他们的努力下,这一文学叙事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中国当代文坛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注释:

(1)(4)轩红芹:《“向城求生”的现代化诉求》,《文学评论》2006年第2期.

(2)雷达:《2005年中国小说一瞥》,《小说评论》2006年第1期.

(3)龙华:《打工仔谈“打工文学”》,打工文学联网\文学评论, 2003年.

(5)徐德明:《“乡下人进城”的文学叙述》,《文学评论》2005年第1期.

(6)姚晓雷:《阎连科论》,《 21世纪中国文学大系2003年文学批评》,春风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7)丁帆:《中国小说文学生存的特殊背景与价值的失范》,《文艺研究》2005年第8期.

(8)刘应杰:《中国城乡关系与中国农民工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页.

(9)王毅杰、王微:《国内流动农民研究的理论视角》,《当代中国研究》2004年第1期.

(10)[美]C.E.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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