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实施办法
"办法"经2016年1月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论文预审.由博士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审查小论文发表情况(至少达到录用状态).学位办随时受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每篇论文聘请2名校内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15个工作日
(2)预审结果处理.2名评阅人同意预答辩,或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且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
(3)预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学院研究生科协同研究生导师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1)匿名评阅.根据学位办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评阅结果处理.3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且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可进行答辩2名或以上评阅人(包括重新评阅)不同意答辩,则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重新改进完善学位论文,6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
同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3年内累计2人次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停止该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