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文查重标准内部资料

中北大学理学院

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及发放办法(试行)

本着注重绩效,兼顾公平,增强学院凝聚力,实现有效激励目的,建立以体现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岗位绩效酬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院绩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玉斌,叶玉刚

副组长:薛亚奎,徐鹏

委员:雷英杰,王鹏,胡红萍,乔志琴,张峰,杨明,李亦军,许丽萍,闫仕农,李巧玲,胡拖平,杨云峰,曹咏弘,高经武,张正国,于永,张鹏娟,王玉香,魏春燕,刘莉莉,谢占魁,吴晓青,段美玲,董彦莉,任变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主任:崔伟

成员:韩云山,薛春霞,王玉香,张正国,于永,张鹏娟

二、基本依据

以《中北大学关于规范各单位绩效实施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北大学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中北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中北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中北大学突出业绩奖励绩效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基本依据,立足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与分配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注重绩效,兼顾公平.强化岗位职责,体现多劳多得,建立以岗位职责和目标责任制为依据的绩效酬金分配政策.

(二)注重岗位分类和考核,提高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服务的积极性.根据不同的岗位级别和绩效,获取不同的绩效酬金.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强化岗位对工作任务的要求.

(三)坚持量入为出,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办法.遵循学校绩效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在学校核定的绩效酬金总量内,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岗位绩效酬金的构成

绩效酬金办法实施后,学院教职工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包括基本基础绩效和岗位基础绩效.

1,基本基础绩效: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及原有发放办法实施,

2,岗位基础绩效:完成《理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要求》(见附件1)所规定的任务而取得的绩效,由学院结合考核情况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包括业绩奖励绩效和突出业绩奖励绩效.

1,业绩奖励绩效:指完成了理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要求外所取得的绩效,由学院结合考核情况发放.

2,突出业绩奖励绩效:为学校知名度的提升而起到了较强支撑作用的业绩绩效,由学校直接发放.

(三)学院发展调节绩效

用于奖励为学院内涵建设和美誉度的提升而做出的积极贡献和辛勤付出,由学院认定后发放.

五、岗位基础绩效酬金的分配办法

(一)各类人员的岗位基础绩效酬金标准见表1.

表1:

教学

人员职称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标准4.33.52.82.3管理

人员职级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见习科员标准X-3X-4X-5X-5.5X-62专职

辅导员任职

时间11年

以上5-10年4年

以下见习期标准Y+1.5Y+0.5Y2备注1,单位:万元/年,2,X为学校核定全校正高职称教学人员岗位基础绩效和业绩奖励绩效之和的平均值,同时也要兼顾全校教师绩效的相对变化值,最终确定一个相对合理值,3,Y为副科级绩效标准.(二)岗位基础绩效酬金的80%按12个月逐月发放,剩余20%经学院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六、业绩奖励绩效酬金的分配办法

(一)业绩奖励绩效酬金计算公式:

Y0等于Y1+Y2+Y3+Y4

其中:Y0——业绩奖励绩效酬金

Y1——本科生,研究生超教学工作量酬金(扣除工作量基本要求对应的工作量后,按《中北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计算)

Y2——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绩效酬金(按《中北大学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计算)

Y3——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酬金(按《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计算)

Y4——科研业绩奖励绩效酬金(按《中北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计算)

(二)各类人员超教学工作量酬金执行原来标准见表2.

表2:

岗位类型绩效标准备注教学人员正高副高中级初级48444036管理人员36322824管理溢出绩效按原标准执行,

教学业绩奖励绩效不得高于岗位基础绩效所规定的教学业绩绩效专职辅导员(三)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业绩奖励绩效酬金的80%按12个月逐月发放,剩余20%按经学院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七、突出业绩奖励绩效酬金的分配方法

按照《中北大学突出业绩奖励绩效实施办法》,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后一次性发放.

八,学院发展调节绩效酬金的分配办法

(一)学院发展调节绩效经费,是独立于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之外的,由学院结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教职工对学院贡献大小以及付出多少等对个人或集体发放的酬金,不搞平均分配,体现多劳多酬,总额上限不超过1万元.

(二)学院发展调节绩效经费(D)是学校划拨给学院的发展调节经费,学院将其分成以下三个部分:

1,基本调节绩效经费(B):分配办法见(三),

2,学科管理部调节绩效经费(S):由学科管理部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分配,分配办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3,院级调节绩效经费(L):分配办法见(四).

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D等于B+S+L(单位:元)

其中:B——D的40-50%(根据每年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S——D的20%,

L——D的30-40%(根据每年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基本调节绩效酬金的分配办法

1,基本调节绩效的分配系数见表3.

表3:

职称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分配系数1.31.21.112,出席学院或学科管理部要求参加的周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等不足总次数的80%者不予发放.在朔州校区,信息商务学院带课不受此限.

(四)院级调节绩效酬金的分配办法

1,主要用于学院工作补贴,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奖励,学校业绩奖励绩效中未涵盖但学院鼓励的业绩奖励,结合学院年度计划的重点专项工作奖励以及考核奖励等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的分配范畴,采用"计分"的办法进行分配.

2,工作补贴分配见表4.

表4:

岗位分值备注学科带头人3000分①一人多个可重复计算,

②学院领导减半.学术带头人2000分院党委委员1200分支部书记1000分支部委员600分工会主席2000分工会委员600分安全员2000分网络管理员2000分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1000分,其他600分院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1000分,其他600分院学位委员会正副主任1000分,其他600分3,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奖励:按照当年度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奖励获得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其分值,集体(团队)荣誉由集体(团队)负责人分配.

4,考核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1000分.

5,教学科研补充业绩奖励:根据学院工作情况,对学校业绩奖励绩效中未考虑的部分进行调节和补充.见表5.

表5:

类别项目分值教学补充业绩非当年度教学名师授课(含校优秀主讲教授,优秀青年主讲教师,优秀实践教学主讲教师)国家级3000分,省级2000分,校级1000分校级教改立项重点2000分/项,一般1000分/项,小额500分/项当年院级优秀主讲教授,青年主讲教师,实践教学主讲教师1000分中北大学为非主编单位参编的教材,着作等100分/万字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2000分联系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本科生实习实训基地3000分/个科研补充业绩校级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000分/项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做报告2000分/次校优硕(博)论文指导教师优硕1000分/篇,优博2000分/篇中北大学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的省部级成果鉴定或获奖1000分/项中北大学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参与发布的省部级标准1000分/项中北大学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1000分/项中北大学作为第一依托单位,申报省部级奖励并通过学校审查1000分/项中北大学未奖励的前两作者,作者署名单位含有中北大学的SCI论文600分/篇以中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为我院教职工发表的二级论文教学论文:600分/篇

科研论文:400分/篇

(学生第一作者减半)备注1,集体(团队)项目(成果)由负责人按照分工情况进行分配,

2,同一项目(成果,人),仅按最高得分统计一次,不累加.6,重点专项工作奖励:如学科专业建设,硕博点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室建设,绩效统计与审核等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其分值.

九,绩效考核办法

(一)业绩考核以一学年为周期,即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本年度的6月30日.当年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绩效.

(二)对教学(实验)人员的考核

教学(实验)人员由各学 科部对照学科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组织进行,吸收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评议,主要从综合业绩,教学效果,为人师表,敬业乐群,参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或定量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科管理部制订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三)对管理型人员的考核

管理型人员是指在院综合办,教学科,学科建设与科研科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院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吸收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创新性开展工作情况,敬业乐群,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定性或定量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院综合办制订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对专职辅导员的考核按照校学生工作(部)处的考核办法进行.

(四)个人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

2,考核结果为"优秀":从学院发展调节经费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学院的各类评奖,评优,因公出国,职称评定等环节中优先考虑.

3,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年终一次性发放岗位基础绩效和业绩奖励绩效酬金之和的20%.新考核周期绩效酬金的80%正常按月发放.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发放岗位基础绩效和业绩奖励绩效酬金之和的20%,是否与新考核周期绩效酬金的80%挂钩,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当前考核周期和新考核周期内的一切评奖,评优,因公出国,职称评定等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况者,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未完成基本要求或未履行好岗位职责,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出现严重的学术不端和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4,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5,发生严重的教学事故,

6,同行,专家,领导等评教结果为"差",并经学院认定,

7,学生评教结果为"差",并经学院认定,

8,由院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六)调出人员,退休人员,病休人员,因私出国,请假人员的绩效发放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或培训人员的绩效发放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鼓励建立基础课程团队,学科平台课程团队和专业课程团队,每个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0人.见表6.

表6:

梯级数量该课程业绩质量系数备注课

队首席1可上浮到1.51,课程负责人会同学院专家组制定相关考核标准,

2,连续三年处于第三梯队人员,可不予安排上课,

3,课程首席不论年龄,学历,职称,可竞争产生,

4,酬金可内部进行二次调整.一梯队不多于该课程任课教师总数1/4可上浮到1.2二梯队若干1.0三梯队不少于该课程任课教师总数1/40.8(八)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被学校考核为不合格,学校将扣除学院全体教职工岗位基础绩效酬金的10%.学院扣除办法如下:扣除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岗位基础绩效酬金的20%,扣除责任主体学科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岗位基础绩效酬金的20%,责任主体个人绩效酬金的扣除办法视具体情况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不足部分从责任主体学科部全体教师绩效酬金中补扣.

(九)考核最终结果以及绩效酬金的分配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十,各类人员的绩效酬金限额见表7.

表7:

类别岗位基础绩效和

业绩奖励绩效总额备注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50万/年1,享受免考核者,除突出业绩奖励绩效外,只发放面考核绩效.

2,新引进杰出人才的绩效,按照所签来校工作协议执行.资助期,研究期或聘任期的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三晋学者,国家"863","973"计划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国家以及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20万/年其他人员≤16万/年新引进博士和脱产在职博士毕业后免考核2年,5万/年在职教职工博士后出站免考核1年,5万/年新引进硕士和脱产在职硕士毕业后免考核1年,2万/年十一,其他规定要求

(一)所聘岗位发生变化,从聘任时间的下月起执行新岗位绩效,

(二)考核前全体人员须认真填写《理学院教职工绩效审核表》(见附件2),管理人员要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学院相关科室要做好审核认定工作,

(三)教职员工的考核结果,业绩奖励绩效实行公开公示制度,

(四)本办法经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由学院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理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要求

2,理学院教职工绩效审核表

附件1:

理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要求

I,理学院教师基本要求

一、教授基本要求

(一)教学型教授基本要求

1,至少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260个,其中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个,

3,指导研究生1名或本科生毕业论文3名,

4,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或在正式出版的英文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3),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2),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排名第1),经费到款工科2万/理科1万/文科0.5万,

③获得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奖(排名前6),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5)/二等奖1项(排名前4)/三等奖1项(排名前3),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排名前2),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2),

⑤主编着作或教材1部或参编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或校级优秀主讲教授荣誉称号,

⑧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5,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

①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④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或考研动员,

⑤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⑥指导1名青年教师或主讲一次教学沙龙,

⑦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⑧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6,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科研型教授基本要求

1,至少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260个,

3,指导研究生1名或本科生毕业论文1名,

4,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一级论文1篇或核心论文2篇或在正式出版的英文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3),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2),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排名第1),经费到款工科4万/理科2万/文科1万.

③获得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4)/二等奖1项(排名前3)/三等奖1项(排名前2),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第1),

⑤主编着作或教材1部或参编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或校级优秀主讲教授荣誉称号,

⑧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5,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

①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④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或考研动员,

⑤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⑥指导1名青年教师或主讲一次教学沙龙,

⑦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⑧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6,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二、副教授基本要求

(一)教学型副教授基本要求

1,至少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240个,其中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个.

3,指导研究生1名或本科生毕业论文1名,

4,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5),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4),或参加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3),

③获得国家级奖(排名前8),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7)/二等奖1项(排名前6)/三等奖1项(排名前5),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5),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4),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4),

⑤主编着作或教材1部或参编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校级优秀主讲教授或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⑧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 #47;科研团队等.

5,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④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或考研动员,

⑤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⑥指导1名青年教师或主讲一次教学沙龙,

⑦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⑧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6,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基本要求

1,至少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240个.

3,指导研究生1名或本科生毕业论文1名,

4,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二级论文2篇或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或在正式出版的英文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4),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3),或参加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2),

③获得国家级奖(排名前7),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6)/二等奖1项(排名前5)/三等奖1项(排名前4),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4),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3),

⑤主编着作或教材1部或参编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校级优秀主讲教授或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⑧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5,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④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或考研动员,

⑤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⑥指导1名青年教师或主讲一次教学沙龙,

⑦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⑧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6,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三、讲师基本要求

(一)教学型讲师基本要求

1,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工作量不低于150个,其中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0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7),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6),或参加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5),

③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奖1项,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7),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6),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6),

⑤参编着作或教材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⑧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一:

①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③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④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⑤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监考任务,

⑥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科研型讲师基本要求

1,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15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6),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5),或参加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4),

③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奖1项,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6),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5),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5),

⑤参编着作或教材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⑧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一:

①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③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④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⑤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监考任务,

⑥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四、助教基本要求

1,主讲1门次本科生课程或承担1门次本科生课程助课任务.

2,完成工作量不低于10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发表论文1篇,

②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排名前9),或参加省,部,市财政课题1项(排名前8),或参加横向课题1项(排名前7),

③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奖1项,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8),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7),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7),

⑤参编着作或教材1章,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

⑦获得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⑧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一:

①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②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③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④为学院联系建立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⑤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监考任务,

⑥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II,理学院实验教学人员基本要求

(一)正高职称基本要求

1,指导1门次本科生实验课程或课内实验.

2,完成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3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一:

①发表论文1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5),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4),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4),

③主编着作或实验教材1部或参编1章,

④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项目,

⑤完成一项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及开发,经鉴定为同行领先,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或毕业设计实验15人次以上,

②为教师科研课题服务10人次以上,

③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④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⑤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⑥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

⑦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⑧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二)副高职称基本要求

1,指导1门次本科生实验课程或课内实验.

2,完成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一:

①发表论文1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7),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6),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6),

③参编着作或实验教材1章,

④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

⑤完成一项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及开发,经鉴定为同行领先,

⑥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二(在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可顶替其他一条):

①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或毕业设计实验10人次以上,

②为教师科研课题服务5人次以上,

③举办1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讲座,

④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⑤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⑥给本院学生做1次专业教育,

⑦给本院学生做1次主题班会,

⑧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⑨每学期至少承担1次监考任务,

⑩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三)中级职称基本要求

1,指导1门次本专科生实验课程或课内实验.

2,完成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 研工作之一:

①发表论文1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8),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7),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7),

③参编着作或实验教材,

④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

⑤完成一项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及开发,经鉴定为同行领先,

⑥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一:

①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或毕业设计实验10人次以上,

②为教师科研课题服务5人次以上,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④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⑤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⑥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监考任务,

⑦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四)初级及以下职称基本要求

1,辅导1门次本专科生实验课程或课内实验.

2,完成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个.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下列教学科研工作之一:

①发表论文1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9),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1项(排名前8),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鉴定1项(排名前8),

③参编着作或实验教材,

④参与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

⑤完成一项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及开发,经鉴定为同行领先,

⑥作为骨干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优秀导师团队,工程实验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团队等.

4,每年至少完成下列管理服务工作之一:

①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或毕业设计实验10人次以上,

②为教师科研课题服务5人次以上,

③担任本院学生的班主任,

④担任本院学生的全程导师,

⑤为2名以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

⑥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监考任务,

⑦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5,完成学校,学院及学科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任务.

III,理学院行政人员基本要求

一、教学科科长基本要求

1,协助教学院长起草制定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2,协助教学院长制定期初教学工作计划,

3,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期初,期中课堂教学检查,

4,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等中期检查,

5,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6,协助教学院长组织课程设计检查,实习检查,实验检查,

7,协助教学院长组织院教指委的各项活动,

8,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教材立项,评审,申报优秀教材的组织工作,

9,协助教学院长组织学院省级,校级,院级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

10,协助教学院长写本课教学检查总结,

11,协助教学院长写实践实验性环节工作总结,

12,负责学科各种教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等工作,

13,负责排各学科部进行每学期各项教学质量监控,

14,协助教学院长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15,负责专业申报及特色专业建设的协调工作,

16,负责教师出国进修申报的组织工作,

17,负责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申报,中期答辩,结题等工作,

18,负责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工作,

19,负责专业评估,整改中资料收集,会议的会务及与教务处的沟通协调工作,

20,负责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21,负责教学科写年度工作总结,

22,负责进行教学会议,教学成果等方面的宣传报导,

23,负责学生双学位申报等各方面的工作,

24,负责四,六级报名通知学生,导入报名表,学生照相,报名数据上报的工作,

25,负责协助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教学沙龙,微课,网上培训等,

26,负责校实验班导师工作量的计算导入工作,

27,组织省级,校级,院级教学名师的评聘,

28,负责教材征订工作,

29,负责学院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组织工作,

30,负责计算审核理学院教师的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教材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分数和工作量,

31,负责日常临时琐碎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32,负责检查,督促并协助教学科其他成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33,传达院领导下发的各项任务,文件,

33,负责与学院各科室,各学科部的协调工作,

34,负责与教务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档案馆,教材供应中心,信商及其他学院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35,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科科员本要求

1,完成教务处校级考试计划中核对教师,课程号,总学时,总学分,讲课总课时,班级信息,考试时间工作,

2,完成校级考试的试卷登记工作,

3,安排完校级考试后,继续进行教师,课程号,总学时,总学分,讲课总课时,班级信息核对工作,

4,校级考试中督促老师出试卷,收试卷,进行登记,送印刷厂印试卷,

5,完成级,各专业,各班级考试名条工作,

6,完成学生学年课表统计工作,

7,完成理学院所有班级学生班长飞信,便于联系,进行考试等其他事务的通知工作,

8,完成联系学院专业负责人,报院级考试计划,并根据教学任务书进行核对,缺报漏报进行补充的工作,汇总整理,

9,完成院级考试计划统计工作,进行院级周考试计划安排.提前二周通知教师出卷子,根据学生课表,找出适合学生考试的时间,到教务处找教室,找好教室安排监考老师,通知监考老师及时监考,不得耽误考试,通知学生考试时间,以免贻误考试.并把考试计划上传理学院网站,

10,完成理学院老师卡号及的工作,

11,熟悉老师课表,学生课表,并做出便于查看表格,

12,完成补考学生的安排工作,

13,完成遗留考试考试的安排工作,

14,完成四级六级学生报名工作的分解,报名中的收费,照相,模板数据导入等工作,

15,完成四六级监考老师的安排,学生准考证发放及监考工作,做好考务工作,

16,完成院级考试结束后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17,完成校级考试的监考汇总及上报工作,核对教师监考次数完成工作量的核对,

18,完成遗留考试中出试卷,印试卷,教室,监考人员等的安排工作,

汇集保管试题

19,负责试题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0,做好学生缓考,留级,休学,复学的登记工作,安排考试,

21,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科科员乙的基本要求

1,完成教学日历的收集,整理,上报,装订工作,

2,完成任课教师课表中出现的问题及调课工作,

3,各专业负责人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后,配合各学科完成培养方案的格式,课程号整理,校对工作,定稿收集,上报的工作,

4,完成专业评估,整改中资料收集,会议的会务工作,

5,完成课程库的整理,校对,上报工作,

6,完成各学期教学计划的导出,下发,核对,收集,上报,装订工作,

7,配合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的上报,毕业设计检查论文的收取,成绩的汇总,数据表的上报,优秀毕业设计的资料报送校档案馆等工作,

8,完成毕业设计库教师数据,成绩的设置工作,

9,完成四,级六级报名中的收费,上报财务,导入报名表,报名数据上报,监考工作,

10,完成教学检查实验课表的收取,上报教务处,向院教指委人员报送课表工作,

11,完成教务处关于实验室建设,规划等通知的下发,资料的收取工作,

12,完成排课任务分解表的下发,收取,上报,装订工作,配合各专业完成任务分解表的校对工作,

13,完成排课任务的录入,校对工作,完成校任选课,实验选修课的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14,完成学生,教师课表的下发,负责转发教务处关于开课的临时通知的工作,

15,完成本科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工作量的人数的记录,计算,公示,业绩考核数据报送工作,

16,完成新开课助教数据的报送,资料下发工作,

17,协助完成制度的修订工作,

18,完成办公室资料整理工作,

19,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教学科科员丙的基本要求

1,接收财务处反馈的学生缴费名单,负责学生注册工作,

2,负责学生请假程序的最后审核,盖章,

3,负责收取新生行车区间信息统计表,加盖教务处印章及学校钢印,集中,发放新生学生证及校徽,

4,负责通知在校学生学籍查询,核对工作,汇总并及时处理错误信息,保证学生学籍正确无误,

5,负责在校学生学籍证明的,

6,负责学生选修课成绩查询的发放及查询工作,

7,负责组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照片整理,核对,处理等问题,

8,负责毕业生学籍信息审核,处理等效课程,不考虑课程及相关问题,审核学生毕业信息错误信息,保证学生及时顺利毕业,

9,负责毕业生,学位证贴照片,盖章,核对,领取及集中发放工作,

10,负责教师更补成绩审核,盖章,

11,负责协调教务处组织各类考查课及实践实验类课程的重修,毕业生遗留考试等考试时间及地点的确认,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12,负责四,六级考试报名,图像采集,信息导入等工作,

13,负责领取,发放四,六级成绩单,

14,负责接收教务处反馈退学,留级名单,审核学分,组织学生集中退学,降级手续,

15,负责学生转专业,留级,退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审核及,

16,负责学生申请奖学金,评优或毕业找工作的成绩单打印,确认工作,

17,负责每一学期学期末学生考试成绩的导出,发放工作,

18,学生毕业时,负责毕业生成绩单打印,确认,提交工作,

19,负责教师录入成绩名单错误信息的采集,反馈,协助教务处相关部门及时&# 22788;理,保证任课教师及时,正确录入成绩,

20,负责大学物理实验成绩教师录入名单的收取,整理及处理工作,

21,负责本院所开各门课程成绩单的收取,整理,提交,装订及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2,负责整理,核对限选课学生名单,

23,协助完成制度的修订工作,

24,负责教学科相关印章的管理工作,

25,负责物理系,化学系协调的工作,

26,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学科建设与科研科科长的基本要求

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学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及各类评奖的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各年度科研项目,经费,各类成果,获奖和学术活动的统计,上报工作

2,掌握全院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向院领导和科技处报告进展及有关重要动向,填写有关报表,协助做好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工作.

认真做好学院有关科研,研究生的重要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决议

4,负责收集,汇总学院,毕业论文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5,草拟学院有关科研方面的文件和材料,负责学科建设,课题开发,项目申报等资料整理工作

6,掌握研究生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汇报,为领导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全院教师每年科研成果分类统计,核对和上报工作,并及时汇总归档,完成年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8,做好毕业论文相关选题,开题报告,执行,中期检查,答辩,论文整理,归档等组织管理工作

9,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方案与发展目标,结合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协助与组织制定,修订学科建设规划,学科评估等相应的

10,掌握了解各学科的学科建设现状,包括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建设成果等,做好学科建设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11,协助各学科

12,协助校保密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学院保密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3,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

1,组织安排好新生报到的工作,包括迎新,开学典礼,未报到学生的核实工作,未报到名单,新生名单的上报工作等,

2,认真搞好新生入学教育,包括保密教育及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等,

3,负责研究生系统中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的院系维护,指导学生选课系统选课,负责培养计划的存档及上交研究生院,

4,负责把硕士专业课成绩录入系统,博硕士成绩单的存档,

5,组织研究生学位英语报名工作,并上报报名数据,

6,在学院领导下,学科部配合下,负责研究生院级专业课的排课,课表上网,考务安排,研究生教学检查等,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奖评优工作,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CASC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跨年级范围内的各类奖学金,的通知,评审,网上公示,报表工作等,

8,组织研究生科技立项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9,组织研究生华彩讲坛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申请表的递交,网上发布消息,入场券,出场券的发放,讲座后的材料上交,

10,组织研究生论坛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12,负责研究生课外学术竞赛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13,负责就业协议的管理,包括发放,登记,

14,负责学院研究生会的建设,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15,向研究生及班主任传达各级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的指示,并组织落实,

16,负责学院研究生学籍卡的存档,

17,负责和研究生有关的新闻发布,

18,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就业宣传的学院材料准备工作,研究生双选会有关事务性工作,

19,负责研究生社会责任险,国家助学金的上报工作,

20,负责研究生教学,导师工作量的计算,核对,

21,负责业绩考核时,研究生工作量的审核,

22,为研究生提供优质实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23,负责毕业生的成绩单打印,负责学生答辩领选票前资格审查,包括成绩是否合格,学位英语是否通过,小论文是否合格等工作,

24,负责毕业生的论文查重工作,

25,负责毕业生的答辩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6,负责毕业生的论文盲审工作,

27,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8,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的排查和干预工作,

29,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办主任的基本要求

1,当好学院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面向学院师生员工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组织起草学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各类规章制度等文件,并负责学院内各科室和系的目标任务,计划总结的收集,归档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党政重要活动,安排全院性的会议日程和节假日的值班,

4,具体安排学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5,依照学校职能处室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协助院领导组织,监管有效使用教学,科研,党务,行政等方面的资源,

6,负责公文,函件收发及领导审阅文件的及时下发,并对原文存档加以管理.做好信息资源的管理,应用,和开发,保障信息通畅,并协同做好保密工作,

7,负责做好学院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学院各系,科室共同开展工作,并督促检查党政工作要点的落实,

8,掌管学院公章,对外活动的介绍信,证明等,

9,负责学院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处理有关来访,来信等信访工作,

10,掌握学院各类人员的编制,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协助院长对师资及各科室人员进行调整,并经办人事调配手续,包括教职工的延长退休,离退休和返聘等手续,

11,负责对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及经办教职工请假销假手续,并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会福利,

12,组织对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评审工作,

13,配合完成全院教职工工资,津贴的核定与报批,并做好综合信息的统计工作,

14,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室工作计划,并检查综合办公室工作计划及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15,负责学院大事件的记录,整理工作,

16,负责学院工会工作,协助学院党政做好安全保卫,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

17,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综合办科员的基本要求

1,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

2,负责每月上报全院教职工的考勤,

3,负责学校节假日值班安排,

4,负责学院工会工作,

5,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会议,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工作,

6,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7,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评审工作,

8,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报刊的征订,信件收发工作,

9,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办公用品的采购,报账等工作,

10,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IV,理学院辅导员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科科长的基本要求

1,协助院领导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学生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总结等等,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

2,协助院领导做好本科班级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等工作,以及辅导员考核工作,

3,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及就业工作,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4,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登记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有关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工作,

5,做好学生的旷课,夜不归宿,旷操等处分工作,

6,做好新生成长导师制,全程导师制的安排,考核,总结等工作,

7,根据《班主任工作条例》的要求,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各班级情况,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推荐先进并及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8,做好学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以及各类学生保险,学生证,优惠卡的统计,发放等工作,

9,做好数字化校园中学工系统的管理,录入,查询等工作,

10,完成院领导及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做好化学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积极分子选拔等各项工作,

12,做好毕业生考研,就业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

13,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团委书记的基本要求

1,院团委书记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共青团工作,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主持院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主持规划院团委工作,确定院团委工作思路,制定院团委工作计划,安排院团委各项具体工作,明确分工.

4,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抓好团课教育的落实.

5,抓好院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院团委各项工作机制.

6,负责管理,指导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分科协,学院下属社团等学生组织.

7,积极开展对学生干部的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做好青共校培训工作.

8,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领导,做好典型推广和争先创优工作.指导各团支部深入开展"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工作.

9,做好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团员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开 3637;推选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团员推优)工作.

10,参照校团委意见,密切联系时政,指导和组织各团支部做好主题团日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好总结和评比.

11,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善于发现工作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改进.

12,竭诚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素质拓展等,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13,负责审查基层团支部的改选,委员增补和团员违纪处分等工作.

14,负责团员的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徽,团员证的配发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5,加强与学院党委,上级团委,团支部和各兄弟学院团委的联系,定期向学院党委,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情况,经常与各学院团委进行工作交流.

16,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做好学生评优奖励等各项工作.

18,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院团委副书记的基本要求

1,负责全院心理健康工作的计划,总结和实施,

2,负责学院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和维护,

3,负责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并向全校宣传我院心理健康工作,

4,负责对全院班主任,心理联络员进行心理健康培训,

5,负责完成全院学生心理普侧工作并对心理普侧结果进行汇总,归档,

6,负责接待学生个体约谈,并做好保密工作,

7,协助书记掌握全院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协助书记开展团的日常工作,抓好团员发展,教育,培养,推优等基层团组织建设管理,

9,在团委书记指导下,组织好团员青年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创新创业等活动,

10,协助书记抓好团学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

11,团委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协助书记做好,完成上级团组织及学院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12,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辅导员甲的基本要求

1,负责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党支部的日常会议活动,以及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评比,党员党费的收取.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工作,组织院党课学员培训,负责分党校老师的联系及学员的考核.

3,做好重点发展对象的选拔工作,组织安排学员参加校党课.

4,协助院党委开展新生及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5,负责收取,整理,更新,完善和存档学生党员的党员档案,以及党课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学院的制度建设等工作.

7,负责学生党员学风监督岗,安排学生党员进行查课,并对查课结果进行整理通报.

8,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优秀学生党员事迹的评选和宣传活动,并对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9,负责各种学生党建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10,对学生党员进行继续再教育,安排各学生支部进行党日活动,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

11,负责理学院网站中党政工作栏目的文件发布.

12,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辅导员乙的岗位职责

1,制定,完善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统一管理全院的国家,省及各类社会性资助奖学金及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审核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3,负责全院家庭困难学生的统计及受助学生的,并提供咨询服务.

4,监督,指导,检查学院各班学生资助机构工作,监督各班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5,指导各班建立和管理家庭困难学生档案.

6,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等相关工作.

7,监督学院各班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草拟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方案.

8,负责学院年度资助工作的总结.

9,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精神,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10,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辅导员丁的岗位职责

1,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及新生户口转移工作.

2,做好毕业生信息核对及档案管理工作.

3,做好毕业生考研或就业宣讲会及新生专业教育主题班会.

4,做好毕业生三方协议的整管工作.

5,做好理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7,做好毕业生的工作.

8,开设院网站就业咨询工作.

9,收集各类招聘信息并及时发布给学生.

10,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校内双选会以及平时院系部小型招聘会,负责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的接待工作.

11,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辅导员戊的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制定学生发展成长规划,做好学生工作总结.

2,认真贯彻辅导员管理制度,组织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学生在外住宿申请,并时常关注在外学生的安全问题.

4,负责本院学生宿舍安全与卫生问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关的总结汇报.

5,负责本院学生的学风建设开展工作,严格督促学生积极上课.

6,负责办公室采买工作,以及办公室安全维护工作.

7,协助其他老师做好违纪学生的核实问题,做好处分登记工作.

8,协助助困辅导员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成相关的评奖评优工作.

9,协助就业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手续处理,做好登记核实工作.

10,协助党建辅导员做好院党课及校党课的推选考核工作.

11,结合心理辅导老师的推荐意见,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好关注与监督工作.

12,做好与各年级班主任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13,做好学生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

14,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辅导员己的岗位职责

1,负责主题班会的开展,总结工作.

2,负责学生创新教育工作的开展.

3,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


4,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违纪行为的统计工作.

5,负责处分文件的公示工作.

6,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7,负责对考勤,宿舍安全卫生等工作的监督并协助检查.

8,关心学生身心发展,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动态.

9,积极配合学生科各老师开展工作.

10,完成学校,学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学年)理学院教职工绩效审核表

姓名职称申报类型岗位情况一,岗位基础绩效(按照《理学院教职工基本工作量要求》如实填写)审核主讲本科生课程总工作量()个,其中教学工作量()个指导研究生()名或本科生毕业论文()名近三年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考核当年完成的管理服务工作二,业绩奖励绩效(按照《中北大学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中北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中北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绩效核拨办法》等文件如实填写)审核本科生,研究生超教学工作量酬金Y1等于绩效标准()x超教学工作量()等于()元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绩效1,2,等Y2等于()分研究生教学业绩奖励绩效1,2,等Y3等于()分科研业绩奖励绩效1,2,等Y4等于()分三,突出业绩奖励绩效(按照《中北大学突出业绩奖励绩效实施办法》如实填写)审核1,2,等四,学院发展调节绩效审核基本调节绩效出席周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等是否超过总次数的80%是()否()学科管理部调节绩效院级调节绩效岗位得分个人荣誉得分教学科研业绩补充1,得分2,得分等得分重点专项工作得分考核结果是否优秀是()否()得分四,个人综合表现(主要说明本人在教学效果,为人师表,敬业乐群以及参与管理等方面的表现,不超过500字)

学科管理部意见

签名:年月日院绩效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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