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资格评审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备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备案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6年6月23日颁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7号)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评标报告向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凡列入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的年度农村公路计划项目:
各县级行政区域的项目由各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中小桥及短隧道项目).
四、行政审批条件
依法开展施工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评审工作并确定了中标人后15日以内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县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备案
六、申请材料
(一)确定中标人的备案请示文件
(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
咨询:0772-6815276
投诉:0772-6820300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资格评审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备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备案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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