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平教体〔2016〕349号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举办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参加巴中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片区教育督导站: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6〕687号)及巴中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巴中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的通知》(巴教函〔2016〕380号)文件精神,教育体育局决定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6年6月举办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同时参加巴中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方案及申报书
4,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开展情况
统计表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报送:巴中市教育局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6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1:
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对象为全县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五、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校园集体舞:人数不超过100人,男女生比例各50%,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由督导站评选后统一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征文由本届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评选,各督导站报送名额另文通知.
(四)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选题及具体要求按照《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及申报书》执行,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六、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督导站,中小学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6年12月下旬至2016年6月),各督导站,中小学校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二)第二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20日),县集中组织艺术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在学校集中展演的基础上,县艺术展演组委会将于2016年5月上旬对各校报送的节目进行评审,并于2016年5月中旬前举办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艺术集中展演活动及颁奖晚会.(集中展演时间另行通知)
2,各督导站,中小学于2016年5月1日前和6月15日前,将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以及艺术展演活动简报,集中展演活动的音像资料等报送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德育卫生艺术股,联系人:何宁,何冲,联系:0827-6388529,13678276527,18398245878,:734863440,以上资料将作为评选督导站,各中小学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第三阶段(2016年5月下旬至2016年7月)组织参加巴中市集中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县级集中展演结束后,按照市教育局分配我县的报送数量选送优秀节目,优秀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送市教育局评审,并按市教育局评审结果通知参加全市集中展演的节目,作品等.
七、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各中小学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
(二)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三)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八,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1,督导站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全县拟评3-5个督导站.
2.各中小学校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机构,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认真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无展演活动光碟,图片资料,工作总结,工作简报少于2-3期的不评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全县拟评25-30所学校.
(二)优秀节目奖:
声乐,器乐,群舞,校园集体舞,校园剧(课本剧),朗诵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待定.
(三)优秀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待定.
(四)学生征文奖:
设"阳光下成长"征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待定
(五)指导教师奖:
凡是获得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类限1名).
(六)优秀创作奖:
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艺术表演类舞蹈节目)
(七)艺术教育论文奖:
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为15,,
附件4
平昌县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各片区教育督导站(学校)开展情况统计表
________教育督导站,学校(盖章)
1.是否下发艺术展演活动通知2.是否下发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通知并组织"阳光下成长"征文活动3.是否组建活动组委会4.是否制订活动实施方案5.落实活动经费情况,金额各是多少6.编发几期简报7.艺术表演节目集中展演时间(年,月,日)和具体地点8.艺术作品集中展出时间(年,月,日)和具体地点注: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以上信息和报送材料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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