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论文出版与版权转让协议书
稿件题目: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南京林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保证作品不存在侵权及泄密问题,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若出现侵权及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由论文的通讯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南京林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并按本刊的规范编排准确无误(参看本刊网页nldxb.).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
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尊重作者的着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若发现甲方一稿多投,则乙方自发现之日起3年之内不再接受甲方稿件,发现之日前已接受的稿件按退稿处理.
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每位作者),该文抽印本10份.
文章发表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一次付清.
其它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字,可写委托书由通讯作者解决),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全体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名:1.2.
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乙方:《南京林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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