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y know Madison Avenue too well to he any faith in advertisers tilting against the TV works.
中国蓝盔,不仅是和平的守卫者,也成为友谊的传播者.
上述两部分分开评奖,参赛者可任选其一进行翻译.译文请在2013年2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为http://.dogwood../intro.;或者用稿纸誊写工整,寄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新东方南楼19层《新东方英语》编辑部“翻译擂台”收,邮编为100080,截止日期为2月10日(以邮戳为准).我们将隔期刊登有关译文的详细评点,并评出若干名最佳译手(奖品:《舌尖上的智慧——美国名校最佳毕业演说》)和潜力译手(奖品:《一书一世界:不容错过的35部外国现当代小说赏析》).快来一试身手吧!
2012年12月号英译中获奖名单
袁瑞
李松 李倬林
2012年12月号中译英获奖名单
吴裕秋
李高萍 杨龙
通过上一期的翻译擂台点评,我们不难看出对于译者来说,在翻译原文的比喻时遇到的最大困难还是对比喻本身的理解.译者无论采取上一期点评中提到的哪一种翻译方法来译,前提都是要正确理解这些比喻.对于从事英汉翻译的中国译者来说,多数情况下,英译中原文中的比喻往往比较难以理解,如果原文的比喻牵涉到一些文化背景知识,或是采用了新颖的构词方法等,理解难度就更大了.中译英原文中的比喻通常来说理解的难度要小一些,毕竟我们对于母语的理解能力要好得多.但有时译者如果掉以轻心,不仔细观察上下文,仅仅根据字面猜译,也很有可能把比喻理解错.在本期的参赛稿中,参赛者在比喻的理解方面出现的问题就比较多.
英译中题目
Hurricane Sandy could merge with a winter storm to create a “Frankenstorm” as it churns towards the US.
翻译要点
本期英译中原文中的“Frankenstorm”是一个比喻说法,是2012年10月底桑迪飓风袭击美国时,美国的一位气象预报员对该飓风的称呼,意思是像小说《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中的怪物那样的一场风暴.这部小说出自英国女作家玛丽·雪莱之手,其中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一位科学家的名字,他使用碎尸和动物身上的成份创造出一个畸形怪物.这个怪物渴望像人类一样享有幸福,在追寻幸福的过程中害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多位朋友和家人,弗兰肯斯坦本人最后也在追踪这个怪物的过程中死去.因此,urbandictionary.把“Frankenstorm”定义为“不同气象条件同时到来时产生的异常的、可怕的风暴”.也就是说其含义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非同寻常而且可怕,二是由多种气象条件造成.但无论是哪个方面,比喻的性质都非常明显,正因为如此,麦克米伦在线词典才认为该词有“轻微的幽默”.在参赛稿中,对“Frankenstorm”一词的翻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采用零翻译的方法,即不进行翻译,保留英语原文.
例:随着飓风“Sandy”在美国频繁地登陆,它可能会与冬季风暴一起掀起名为“Frankenstorm”的风暴.
评析:参赛者虽然在“Frankenstorm”后面添加了“风暴”一词,但却把这个词和“Sandy”都看做是风暴的名字,以为是专有名词,原样保留了下来.“Sandy”前面有“hurricane”一词,的确是专有名词;而“Frankenstorm”却不是,其前面的冠词“a”表明这个词在这里用作普通名词.这种译法有两点不当之处:一是未能传达出原文比喻表达的形象含义,“轻微的幽默”不见了;二是这种汉语译文中夹杂英语单词的做法不符合我们国家的语言政策,不值得提倡.此外,译文中“频繁地登陆”一说也是不准确的.
问题二 参赛者采用简单的音译方法,没有传达出原文比喻的含义.
例:就当飓风“桑迪”翻腾着扑向美国的时候,它会同初冬的暴风雨生成了“弗兰肯风暴”.
评析:“Frankenstorm”被译成了“弗兰肯风暴”.如果这个词只是个简单的专有名词,这么译当然是可以的.但正像上面分析的那样,这个词在这里用作普通名词,有其丰富的含义.如果只是简单音译,中国读者将无法了解其含义.即便有中国读者知道《弗兰肯斯坦》这部小说,也未必能够猜测到这里的“弗兰肯”与这个故事有什么联系.此外,“初冬的暴风雨”中的“初”字是参赛者添加的,原文中并没有这层含义.
问题三 参赛者了解原文比喻的来历,保留了原文的喻体,但译文未能传达出原文的含义.
例:飓风“桑迪”席卷着袭向美国,途中可能会遭遇暴风雪,两者融合形成“弗兰肯斯坦风暴”.
评析:该译文的参赛者了解原文比喻的来历,用了“弗兰肯斯坦”一词,指明了该比喻与《弗兰肯斯坦》小说之间的联系.对于了解这部小说的读者来说,看懂这个译文也许不是问题,因为他们可以领会这一比喻的含义.但问题是了解这部小说的中国读者其实很少,他们看不出该比喻与《弗兰肯斯坦》小说之间的联系.另外,“席卷着袭向”的表达法比较别扭,“winter”一词也漏译了.
问题四 参赛者采取了解释性的替代方法,即对原文的比喻进行解释,但译文仍然保留了比喻的表达法,只不过喻体和原文不完全相同,而且译文意思仍未传达出原文含义.
例:当飓风桑迪向美国剧烈吹袭时可能融合冬季暴风雨产生“怪物风暴”.
评析:把“Frankenstorm”译成“怪物”可以看做是一种解释,在译文中“怪物风暴”显然又成了一个比喻,即把风暴比喻成怪物.从字面来看,这种翻译没有问题,但中国读者未必能够体会出上面提到的“Frankenstorm”的两方面含义. 问题五 参赛者在翻译时放弃了原文的比喻,采用了媒体对原文比喻所描述的风暴的其他称呼,该称呼与比喻本身关系不大,没有传达出比喻的含义.
例:飓风桑迪逐渐向美国推进,它极可能结合当地的冬季暴风雪形成“完美风暴”,进一步吹袭美国.
评析:“完美风暴”与原文的比喻似乎毫不相干,但却是参赛者花了很多时间查找资料才得出的译文.据麦克米伦在线词典的介绍,尽管在有关桑迪飓风的报道中,“Frankenstorm”一词进入了各大媒体的新闻标题,但这个词本身却受到许多人的质疑和批评,有人认为这么称呼如此具有破坏力的飓风会“轻视极为严重的情况”,并提出其他几种叫法,包括“megastorm”“superstorm”和“perfect storm”.译文中的“完美风暴”正是根据“perfect storm”翻译而来的.这种译法在指称上并没有错,说的是同一场飓风,但却失去了原文比喻的生动性.而且“perfect storm”和“Frankenstorm”是两个不同的名字,翻译时相互替换不是一种可取的办法.此外,把“churns towards”译为“逐渐推进”也不确切,没有把飓风的气势表现出来.
问题六 参赛者在翻译时放弃了原文的比喻,采用解释的方法,但只解释了原文比喻的部分含义,而且是次要的含义.
例:飓风桑迪同暴风雪结合后,产生了“怪胎风暴”,不断搅动着直扑美国而来.
评析:译文中的“怪胎”一词只译出了上面提到的“Frankenstorm”定义的第二个方面,即“由多种气象条件造成”,没有传达出“异常的、可怕的”这一层含义.从美国各地对这场飓风的感受来看,特别是从一般民众的角度来看,人们对桑迪飓风的认识最主要的还是其破坏性,也就是“异常的、可怕的”这一面.
问题七 参赛者在翻译时放弃了原文的比喻,采用解释的方法,没有根据比喻的含义本身进行解释,而是进行了笼统的描述,没有传达出原文的含义.
例:飓风桑迪席卷美国时,将和冬季暴风雪一道产生一场“科学怪风”.
评析:“科学怪风”是一种笼统且不够准确的描述.在小说《弗兰肯斯坦》中,主人公弗兰肯斯坦依据科学原理创造出了怪物,但这种科学完全是小说中的现象,是科幻,并不一定符合科学原理.把具有小说中怪物特点的风暴描述成“科学怪风”,似乎这场风暴是依据某种科学原理制造的,而且这样翻译的话,读者也无法看出原文比喻的两方面的含义.
除了在比喻上存在的翻译问题外,参赛稿中还存在以下三种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未看清原文的句子结构,曲解了原文的意思.
例:飓风桑迪可能与新一轮向美国席卷而来的暴风雪汇聚,上演一场“怪物风暴”!
评析:原文的句子结构其实很简单,“as”引导的是状语从句,从句中的“it”指的是“Sandy”,意思是说飓风桑迪在袭向美国的途中会遭遇冬季风暴,从而演变为“Frankenstorm”.由“could”一词我们可以看出,这只是猜测,是否会形成这样的风暴还不一定.译文中把“it”理解成“winter storm”是不对的.
问题二 参赛者错误翻译了情态动词“could”.
例:飓风“桑迪”和冬季风暴相遇形成“超级风暴”,以凶猛之势直奔美国.
评析:“could”在原文中表示预测,指有这种可能性,该译文忽略了这个情态动词,把原文预测的情况当成了现实.此外,译文中“超级风暴”的说法也不对.
问题三 参赛者对专有名词“Sandy”的翻译不恰当.
例:带有沙子的飓风夹杂着冬季的暴风雪形成了巨大的暴风雪猛烈地向美国驶去.
评析:参赛者没有认识到“Sandy”是个专有名词,表示事物的名字,所以才会将其当做一般形容词来理解.但用作形容词的话,这个词应放在被修饰的名词之前,而不是之后.在一些译文中,还有参赛者将“Sandy”译为“珊蒂”,没有采用国内媒体通用的“桑迪”这个译名,这是不可取的.根据当前国家的有关规定,专有名词的翻译应该采用新华社的译名,至少应该是国内媒体通用的译名,港台和海外中文媒体的译法仅供参考.
获奖译文:向美国席卷而来之时,飓风“桑迪”会裹挟着冬天的暴风雨,形成一个“怪物风暴”.(吴裕秋)
评析:获奖译文质量还不错.参赛者对原文句子结构的理解没有问题.把“churn towards”翻译为“席卷而来”准确而又生动.用“会”字来译“could”非常好.将“merge”译为“裹挟”略显生硬,但意思没有错.“怪物风暴”的译法不太好,上面已经分析过.对这一译文加以修改,可以得出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飓风“桑迪”向美国席卷而来之时,会和冬季风暴相遇,形成一场“狂暴的怪物风暴”.(韩子满)
评析:把“裹挟”改为“相遇”,取消原文的拟人化色彩,更符合汉语描述天气时的用语.在“怪物风暴”前加上“狂暴的”,可以突出说明原文比喻的主要含义,便于中国读者理解.
中译英题目
眼下忙着“抢钱”,回头再争版权——对于莫言而言,奖金原是小菜,版税才是正餐.
翻译要点
中译英题目是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大河报》刊发的一篇报道的标题.原文中的“抢钱”“小菜”和“正餐”都是比喻的说法.报道的内容是莫言获奖后,各出版社利用莫言作品热销的商机,在版权上打擦边球,争相加印莫言作品.而根据各出版社加印的情况,莫言的版权收入将要超过诺贝尔奖的奖金.所以,“抢钱”是个比喻的说法,意思是各出版社争相印刷莫言作品来赚钱,赚钱很快,也暗指某些没有莫言作品版权的出版社是在抢夺有版权的出版社的钱.“小菜”的意思是数目不大的钱.“正餐”指数目大的钱.当然,原标题写得有点问题,从报道内容来看,抢钱、争版权的应该是各出版社,但这个标题似乎暗示莫言要去和出版社抢钱、争版权.许多参赛者对原文中的三个比喻理解不到位,导致译文翻译不当.整体来看,这次中译英参赛稿中出现的错误较多,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错误理解了原文第一个比喻“抢钱”,导致译文意思错误.
例1:Right now busy “robbing money” and going back to contend for copyright—as to Mo Yan, the Noble price was originally a side dish, but royalty on books are big meals.
例2:Busy with money drawing at the moment, firm upon copyright in the future—to Mo Yan, the Prize money was an appetizer, the royalty checks will be the main course.
评析:第一个译文采取了直译的办法,把“抢”译成了“rob”,虽然参赛者给该词加了引号,可以提示读者并不是真的去抢劫,但原文中“抢着赚钱”“赚快钱”的含义却消失了.第二个译文采用了解释的办法,但解释错误,“money drawing”似乎是说莫言在银行取钱.
问题二 参赛者试图保留原文中的后两个比喻“小菜”和“正餐”,但翻译时用词错误.
例:At the moment Mo Yan is busy making money and later he will seek copyrights—for him, the prize is just a snack and only copyright royalties will be dinner.
评析:参赛者分别用“snack”和“dinner”来译“小菜”和“正餐”,在译文中保留了原文的比喻,但意思不完全对,原文两个比喻所隐含的数额上的差异没有完全传达出来.“dinner”一般表示正餐,特别是晚餐,“snack”表示简餐、快餐,但两者的花费却不一定有多大差别,有钱人吃的“snack”说不定比普通人吃的“dinner”还要贵.同时,“dinner”所表示的“正餐”与原文中的“正餐”也不一样.“dinner”表示的是一天中最正式的那一顿饭,而原文中的“正餐”指的是吃饭时最重要的那道主菜.因此,“dinner”并不是“正餐”的直译.这里只要把“dinner”改为“feast”,即“盛宴”就可以了,这个词可以和“snack”形成对比.
除了在比喻上出现的翻译问题外,参赛稿中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最常见的是无故增译,歪曲了原文的意思.
例:“Battling for cash” at the moment, copyright later—as it seems to Mo Yan, money reward is merely some pocket change, while copyright royalty the main earning.
评析:译文中的“seems”是增译的,增译之后后半句的意思就成了“在莫言看来等”,不符合原文的意思.原文是说莫言的版税收入将会很高,远远多于诺贝尔奖的奖金,但并没有说莫言本人是否这么看重版税收入.这种译法会让人以为莫言特别看重钱,歪曲了原文的意思.
此外,参赛译文还存在用词不当的问题,比如许多参赛者都把“奖金”这个词译错了,将其译成了“bonus”“reward”或“award”.其实,既然这个奖叫做“Nobel Prize”,奖金自然就可以用“prize”来表示了.“bonus”可以译为“奖金”,但其指的是因工作表现好而获得的正常收入之外的奖励,相当于工薪一族从单位领的“奖金”,有时这个词也可以用来指“红利”,比如股票的红利.“reward”的意思和“诺贝尔奖”中的“奖”比较接近,《新牛津英语词典》将其解释为“a thing given in recognition of service, effort or achievement”,但不一定是钱,因此用来翻译“奖金”不合适.“award”和“reward”相似,也是“奖”的意思,但也不一定是钱.总之,舍弃现成的“prize”不用不是明智的翻译方法.
获奖译文:The publishers are busy getting the money first and get the copyright afterwards. While to Mo Yan, the prize is just a side dish; the royalty is the mean dish really. (袁瑞)
评析:获奖译文中出现的问题较少.把原文拆译成两个句子是个不错的办法.第一句中补出“publishers”,句子有了主语,也不错.但用“getting the money”译“抢钱”不合适,没传达出“抢”的含义,“the”用得也不妥,这样似乎表明读者已经知道是什么钱.第二句中“while”一词用得不好,如果用该词来引导让步状语从句,“dish”后面的分号应改为逗号,但此处并没有让步的意思,所以不必用这个词.“the royalty”应改为“royalties”,因为莫言获奖后,他的热销作品有很多部,版权当然不局限于一本书.“mean”一词应是笔误,应改为“main”.“really”的位置不对,应放在“is”之后.以这个译文为基础,同时考虑到新闻标题的简洁性,可以得出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Publishers Are Grabbing Money Now but May Fight for Copyrights Later—for Mo Yan, Prize Is Side Dish and Royalties Are Main Course. (韩子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