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
案备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类别:计划工期: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已将工程有关资料报我单位备案,资料齐全,合法有效.
二,工程的建设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认真遵守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广州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为一式三份,备案单位和建设单位各一份,其余一份贴于施工现场.
四,对工程违规施工行为,可致电 61002138 进行.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广州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申请表
一,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名称负责人姓名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工程类别(在对应项目上打√)1. 房建工程(新建□ 改,扩建□ 室外装修□),2. 市政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 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 层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文件(村民自建房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
3.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施工图纸或选用的设计通用图和标准图集.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5. 工程规模较大的临时性工程还应提交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注:(改,扩建及室外装修等工程应提供上述第2,3,4项资料,市政工程应提供上述第3和4项资料.)三,备注
1.申请单位(个人)应准确填写工程基本信息,
2.申请单位(个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小型工程是指总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以下的工程.
4.临时性工程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为临时性建筑,高度7米以下,层数低于2层,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工程,规模较大的临时性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超过1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临时性工程.
5.超出上述第3,4项范围的工程应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手续.
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
经办人: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