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对减少碳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碳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碳金融的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促进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 键 词 :碳金融,CDM项目,碳交易市场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明显,2014年全球平均气温高达14.6摄氏度,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新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缓解温室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相继呼吁发展低碳经济,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金融活动即碳金融兴起.碳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也是实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发展低碳经济至关重要的环节.碳金融有力地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引领资金流向低碳经济领域,在推动全球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1.CDM项目发展迅速
我国于2005年开始参与碳市场,主要通过参与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项目开发,出售境内温室气体减排量向发达国家换取资金和技术.在政府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飞速,碳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其中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项目)发展飞速,注册项目数在国际市场占比同成功注册项目数均逐年递增.
表1:我国CDM项目发展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http://cdm.ccchina_gov.)数据整理,其中2014年CMD成功注册数截至11月末
2.碳交易市场框架基本形成
截至2014年,我国7个碳市场试点已全部启动,也已建立起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为代表的数十家环境型交易所,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交易模式逐渐多元化,市场交易量也不断增加,全国市场框架结构基本形成[1].
3.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日益发展,市场成交量也不断增加,交易规模逐渐扩大.截至2014年11月,全国共完成交易1436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人民币,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碳基金、碳债券等金融产品的诞生也促进了成交量的增加,并成为推动低碳产业减排的重要方式.
二、我国碳金融存在的问题
1.碳交易市场有效性不足
虽然我国地方性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但我国碳交易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到位,市场有效性不足,市场信息不对称迫使我国处于碳交易链的底端.同时,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透明度较低,信息缺失使得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关于碳排放权的交易均通过进行,一方面导致国内与国际市场的脱轨,国内仅为国际的一半左右,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2.碳交易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虽已建立数十个碳交易所和7个试点市场,但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各地市场规模较小且联系不紧密,资源无法整合,缺少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直接交流的平台,导致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错位,阻碍碳金融的发展.同时,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交易标准和规则不完善,产品定价效率较低,不成熟的交易体系加大了碳交易的风险,也削弱了碳金融的竞争力,无法吸引众多企业参与碳交易.
3.碳金融业务发展滞后
随着碳交易的发展,以碳减排基金、碳排放信用等为代表的环保衍生品的规模逐渐扩大,但我国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不足,过多的依赖于国际金融机构的研发或者是政府引导,国内金融机构缺乏自主创新积极性,导致碳金融业务发展滞后[2].同时除了CDM项目发展较迅速,我国碳金融业务整体进程缓慢,较之于发达国家相对滞后,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也较低.此外,碳金融衍生工具品种较少,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三、发展我国碳金融的思考
1.加强政府宏观政策引导,提高市场有效性
政府应完善碳交易市场的法律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碳金融的监管,为碳金融交易提供法律保护,并以法律形式强制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有效性[3].同时,还应该利用货币、财政及产业等政策发展碳交易市场,对优秀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鼓励央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实行差别利率,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项目.
2.不断发展碳交易市场,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平台
借鉴发达国家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加快建设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政府应加快规范碳交易体系,利用现有的技术和服务,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构建碳交易市场,不断完善碳交易平台,制定统一的标准和交易规则,为交易双方提供必要的价量等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提高碳金融衍生品的定价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要坚持以三大排放权交易所为基础,统一国内市场,加强各地区碳金融领域的合作,整合资源、信息互补,共同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3.加快碳金融衍生品创新,推动碳金融业务发展
金融市场不断丰富碳金融衍生品种类,将低碳发展与金融产品相结合,不断创新碳基金、碳配额质押等产品,提高金融机构自主研发能力,并鼓励衍生品发行由政府要求向金融机构自主倾斜.除CDM项目外,政府应加快其他项目如IET(国际贸易排放机制)、JI(联合履行机制)的发展,拓宽减排以及技术转让的渠道,提高金融机构的参与度,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参与到项目中来,为低碳经济的投资提供多样化的途径.最后,还应该建立配套的碳金融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加我国碳交易市场在国际间的竞争力,促进碳金融业务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