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生论文开题的规定
按照硕士生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培养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题时间
第四学期4月20日以前结束论文开题工作.
二,开题条件
完成学位课程并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在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之上方能开题.
三,开题程序
(一) 硕士生的开题经导师同意后报各系(所),各系(所)组织实施论证和评审工作.专家组成员由副高以上3-5人组成,邀请导师,有关专家以及研究生参加,各系(所)学位委员会分会主席确定相关专家担任组长.
(二) 专家组对选题进行论证,论证意见以"通过"或"不通过"为结论.通过者按计划开展论文工作,未通过者在半年内需重新开题.
(三)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经系(所)审定同意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并需在导师指导下拟订"成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论文的研究方法,试验方案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四) "成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于开题通过后两周内制定完毕,由系(所)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四,具体要求
(一) 开题报告应按规定格式要求撰写,且不得少于4000字.
(二) 硕士生开题必须在一定范围公开进行,各系(所)须将研究生开题时间,地点在本部门网页上公布.
(三) 开题报告应通过多媒体形式进行陈述.
五,注意事项
《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和《成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请从研究生部网页上的下载专区下载.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成都体院 硕士生论文开题 规定
发: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成都体育学院 2016年9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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