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间外交:历史反思与学术规范

摘 要 由于中国革命的历史渊源,作为与美日冷战政治斗争的手段,人民外交是传统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外交的基本政策思想和重要实践形态.到20世纪70年代中美关系改善、中日关系正常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人民外交转型为民间外交,形成了在社会基础培育和全面实现国家利益两个方向上配合政府总体外交的战略格局.然而,有关民间外交的学术研究严重滞后,其基本概念混乱和重要结论错误的状况需要在研究中进行历史反思和学术规范.

关 键 词 民间外交 人民外交 中日关系 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D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8)05-0025-31

在当代中国的对外关系中,除了由代表国家的专门机构承担的外交之外,还有一种由人民团体举办的国际交流活动,一般被认为是“民间外交”;但又存在着“人民外交”和“民间外交”两种指称,并往往混为一谈.可在事实上,“人民外交”是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有中国特色的党政外交行为;只是随着20世纪70年代外交局面的打开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人民外交”呈现退出政治话语的趋势,被代之以“民间外交”.

对于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的转型和“民间外交”指称对人民外交的覆盖,外交行为体自然有其内在需要的逻辑,只是未必有合理的说明.但作为学术研究,如果也发生相应的概念混乱和逻辑阐释欠缺,则无疑是历史实证的肤浅和理论思维的虚弱.因此,本文将在过程研究中梳理人民外交的生成,根据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转型时期的文献理解民间外交的特征,努力尝试规范民间外交研究和在一个方面建构中国外交研究的实证理论.

一、历史再研究:人民外交的“人民间性”

作为一种历史语言和政治概念,人民外交有着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部分的中国革命历史渊源,生成于新中国的党政体制应对国际政治斗争的外交过程.早在1940年,日本驻共产国际代表野坂参三来到延安,领导“日本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活动.日本投降以后野坂参三返国,离开延安前他曾经就战后中日关系构想与等深入交换意见;保证不以日本保守政权为外交对象,而与日共及其领导的“日本人民”发展互利的贸易和真正的中日友好,支持日共以广泛的人民统一战线经选举建立“日本”的努力.这是“中日人民友好”思想和“人民外交”政策的历史原点.[1] 新中国成立前后,在中日两党关系延长线上发展的战后中日关系启动,中日贸易、调查和协助滞留在华日本人回国等成为双方的主要议题.但由于斯大林鼓动日共进行暴力革命意义的反美斗争,导致日共受到整肃;日共主要领导人在1950年下半年流亡到北京,发展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之日本方面的政治载体被摧毁.不过,日本国内受日共影响的对华友好团体和希望与新中国发展贸易关系、解决战后遗留问题的民间人士仍然积极努力,而新中国在美日冷战政治的压力下更希望与日本人民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于是,经过1952年中日贸易协议的签订和1953年协助日侨回国的实施,“人民外交”成为战后中日关系的实际形式和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希望所在.

人民外交是基于阶级分析外交思想,是新中国同美日冷战政治斗争的外交政策,是与日本人民建立和平友好关系并据此探索中日邦交正常化可能性的外交过程.新中国建国之初,周恩来在外交部门的会议上就指出:外交具有“国家间”关系的形式,但“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要 “辩证”认识“国家间的关系”、“人民间的关系”.[2] 具体到对日政策,中国抨击日本政府敌视新中国而与残余集团“一起”甘做美国的“忠实走狗”,但也认为它不能代表“日本人民”,所以要与日本人民“友好团结”.正如对日工作的负责人廖承志所说:中国人民反对受美帝指使的吉田政府,但相信两国人民都是爱好和平、愿意友好的.我们同情日本人民的处境及其为争取独立、、和平而奋斗的努力,“我们把一切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看做是自己的朋友,把他们和吉田政府区别开来.”[3] 为了满足日本人民的愿望,中国政府发展中日贸易、协助日侨归国,但拒绝以日本政府为外交对象,而与“日本人民”的代表谈判协商.

人民外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是1952年5月邀请高良富、帆足计、宫腰喜助三位日本国会议员从苏联辗转到访,并成功地签订了《中日贸易协议》.对于这次协议,战后中日关系研究多称之为“民间协议”,但这是由于欠缺必要的实证研究而造成的误解;因为协议文本中没有“民间”,只有“人民间贸易”的表达.所谓“人民”,绝不是一般表达自然属性的民间概念,而是具有明确意识形态含义的政治概念.作为“日本人民”的代表,帆足计是有着日共影响背景的中日贸易促进会的代表,宫腰喜助所属的中日贸易促进议员联盟是中日贸易促进会联络国会部分议员成立的政治代表性组织,高良富则由于其著名妇女活动家、和平人士所表现出的批评性政治态度以及与鲁迅交往的背景而显示出天然的“人民友好”风范.至于中国,对日工作本身就是周恩来、廖承志等领导下的党政行为,而作为签订协议中方代表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本身实乃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国际经济事务局,所谓“民间”更无从谈起.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协议本身的政治性.针对美日的禁运政策,协议根据“同类物资相互交换”的原则,把货物按双方供求的重要程度划分为甲乙丙三类,按比例进行贸易.中国急需重工业建设物资故规定为甲类,因此要求按日本甲类物资出口的实绩决定乙丙类物资的交易.但由于甲类物资在“禁运”之列,日方认为难以实现,参考中日贸易促进会常任理事会作成的方案,最后以三类商品分别占40%、30%、30%达成协议.[4] 而且在谈判时,中方代表南汉宸、冀朝鼎还从“和平、友好”目的和“已经是朋友关系”考虑,决定在实际交易中照顾日方的出口困难,即同意日本代表所坚持的不管类别而“应该从能够交易的物资起步”的原则.[5] 这反映谈判实现了中国方面政治性的“人民友好”愿望,而不是一种纯民间的商业性贸易交涉.进一步地,高良富三人还应邀作为日本代表参加了6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认为,召开亚太和会可以增进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突破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6] 日本代表同意参与这一人民外交的重大行动,是中国政府所希望的政治支持.

高良富三人回国后,日本巴商事株式会社董事长樱井英雄于9月底来到北京商谈具体贸易.为了鼓励他作为日本代表参加于10月初举行的亚太和会,中国对外贸易机关在贸易谈判中给予特别照顾.而樱井英雄出席亚太和会,批评日美当局,要求废除旧金山片面和约.11月28日,中国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倪蔚庭与樱井英雄签订了执行中日贸易协议的第一个合同,其中中国方面给买进的货物高出一成的,而对卖给日方的货物许以低一成的.[7] 作为中日贸易主渠道,中国对外贸易部门与中日贸易促进会进行沟通.1952年冬,中日贸易促进会常务理事铃木一雄携交易计划取道香港来到中国,同中国外贸部门开发出有效的贸易方式,逐步促成了一些具体贸易合同的实施.

总之,无论从签订中日贸易协议的精神原则,还是从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政治导向和选择的贸易对象来看,“人民间”协议的中日贸易不是单纯追求商业利益的“民间贸易”,而是由中国政府行为的、为了与“日本人民”建立友好关系但表现为贸易交流的“人民外交”活动.对于“日本人民”的代表,中国方面主动克制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愿望.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人民间性”和“民间性”差异:“人民间性”就是政治性的、中国行为的、为了与日本人民和平友好目的的;“日本人民”被认为是反对日美反动统治的“朋友”,它与一般无特别政治志向但追求经济利益的“民间”根本不同.

二、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的转型

人民外交从1952年的中日贸易开拓,经过1953年启动协助日侨回国而扩展,到50年代中期形成了中日“人民间”交流的.1954年,中苏两国协调对日议和、决定推进对日关系正常化,中日人民外交被赋予了“以民促官”进而建立政府间正式外交关系的目标,即周恩来所设想的发展“中日两国的人民外交”,“在政府建交之前,把什么事都做好.”[8]但由于美国、台湾的政治压力,更兼获释的甲级战犯岸信介担任首相后积极迎合美国的冷战政治需要,刻意蔑视新中国的尊严,打击人民外交尝试“挂钩”的政治意图,甚至侮辱作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受害者的中国人民,导致中国国内民众发生强烈,中国政府乃于1958年5月以“中国人民不能不感到极大愤慨”的名义切断了中日间的一切交流.

人民外交试图“以民促官”的努力遭到日本政府阻击之后,中国领导人作出了反思和政策调整.1959年3月,周恩来在接见日本社会党访华团时说:“通过日本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友好往来来推动日本政府这一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应该在国家、政府之间做的事情,“还是需要政府与政府之间来做”.[9] 但经过日本自民党和在野党人士多方的积极努力,中日贸易交流得到恢复和发展,1962年甚至签署了包括向中国出口成套设备内容的《关于发展中日两国民间贸易的备忘录》.不过,这次贸易协议之所以第一次出现“民间”的限定和强调,是因为日本方面坚持“政治经济分离”原则而中国方面取消了“以民促官”时期所曾经要求的悬挂国旗、给予贸易机构外交特权等带有待遇和政治色彩的事项.这是“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转型的一次重要尝试,它反映了协议本身的纯粹贸易性、日本协议方是自民党内实力人物而非原来“日本人民”代表的事实.

随着中苏同盟关系破裂导致中美关系改善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实现,像过去那种同“日本反动政府”作斗争的对人民外交便不合时宜,人民外交的非意识形态化即向民间外交的转型加快,“民间外交”概念开始在中国政治话语中出现,人民外交机构也频频表示所从事的是“民间外交”.1973年7月,新华社在报道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为中日乒乓球友谊赛题词时第一次使用了“民间外交”的指称;[10] 1978年10月,《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记者述评,把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中日交流表述为“民间外交”;[11] 1980年冬,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出访西欧,把这次以“同各阶层人民建立直接联系,增进了解,发展友谊”为目的的参观访问称为“民间外交”;[12] 1983年8月27日,国家主席李先念会见日本众议院代表团时也用“中日民间外交”谈论中日关系的历史和现状.[13] 这样,从舆论指称到相关机构的职能规范和国家首脑的权威表述,人民外交完成了向民间外交的转型.

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的转型,是有着丰富的思想和形式意义的变革.

首先是外交指导思想的非意识形态化,即阶级斗争意义的人民外交向增进各阶层友谊意义的民间外交的转变.随着中国在世界政治中外交局面的打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对时代主题从“战争与革命”到“和平与发展”演变的确认,意识形态主导的人民外交转变为以“增进人民友谊、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而“配合”国家利益主导的现实主义总体外交的“民间外交”.[14]

其次是外交对象的非阶级分析、非突出政治化,即人民外交的外国对象,从政治意义的“人民”转变为更广泛意义的一般“民间”.在50年代的对日人民外交中,外交对象往往经过有政治信用的进步政党或组织介绍,以保证人民外交利益流向的政治正确性,以达成“斗争”或“促官”的有效性.但到了民间外交时代,国际政治环境的阶级斗争分析已经淡化,而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设定也要求民间外交扩大对象和拓宽渠道.1987年12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章文晋曾对记者表示:对外友协广泛开展的民间外交增强了中国同世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各阶层人士的联系,还“介绍引进外国专家和希望来华投资的外商”.[15] 1989年12月,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韩念龙为《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在50年代和60年代,外交学会接待的绝大多数外宾来自亚非拉国家和地区.而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对外政策的调整,外交学会的工作跨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工作范围更加扩大,交往对象更加广泛,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不仅同政界,“也同各国企业界、金融界、学术界等不同行业的人士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为我国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教育交流起了些牵线搭桥的作用.”[16]

最后是外交目标的现实主义利益化,即从试图实现直接政治目的的斗争运动型、“以民促官”型的人民外交,转变为在社会基础培育和全面实现国家利益两个方向上配合总体外交的战略利益型、可持续发展型的民间外交.人民外交基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理论的阶级斗争战略和统一战线策略分析,往往发展成为声援、集会、宣示、互访等形式主义运动仪式;而为了形式主义的运动,人民外交往往要调动国家行政资源为人民外交的对象提供物质利益,而对于中国的回报基本上是一种浪漫主义政治的想象性满足.另一方面,由于对“人民”的意识形态想象遮敝了国际政治结构的强权规定性,人民外交有时也会不满足于人民政治仪式,而转向要求国家间关系的确认或国际主义斗争运动的联合,如在50年代中期形成热潮但很快受到挫折的“以民促官”对日人民外交和60年代因为强求反对“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而每况愈下的党的对外工作.这些经验教训构成了新中国外交在70年代初期进行调整的重要思想来源.改革开放以后,意识形态主导的理想主义外交转变为国家利益主导的现实主义外交,人民外交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的理论探索和政策调整过程中向民间外交转型.相应地,民间外交的“使命”被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陈昊苏概括为:“以世界各国人民为对象广泛交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争取国际同情,为与各国建立良好关系奠定巩固的社会基础,“为中国自身的发展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做出贡献”.他甚至强调:“民间外交工作从事经济合作,有一个重要意义是为自己的团体寻求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17] 与历史上的人民外交往往片面付出利益而造成国内政治紧张相比,这种民间外交的利益观把全方位的国家利益和民间外交机构自身的发展利益都纳入视野,为民间外交的战略定位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探索.

三、民间外交研究规范化的学术意义与政治意义

虽然中国有着长期的人民外交、民间外交实践,但学术研究却严重滞后,主要表现为基本概念混乱和重要结论错误.

在外交学和国际关系史著作中,常有“人民外交”和“民间外交”互指混用.[18] 与概念错乱有关,阐释历史的重要结论也是错误的.比如,过分夸张“人民决定问题”的意识形态和“以民促官”的作用,把中美关系改善和中日关系正常化看作是“民间外交”之“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19] 其实,50年代末人民外交受到挫折以后,周恩来就明确指出“这一条路已经走不通了”.而中国外交局面之所以在70年代初打开,是国际政治结构变动所致,即由于中苏同盟破裂导致的冷战转型,中国向美日同盟寻求国际战略统一战线和美日同盟把中国作为牵制苏联的地缘政治力量.[20] 总之,民间外交研究还缺乏细致的实证研究和严肃的问题意识.

相反,如果进行实证的过程研究,就可以发现人民外交指称的精确性和转型后民间外交的特征.作为准确的历史语言和规范的学术语言,必须尊重原始文献中的“人民外交”,而不能想当然地用“民间外交”覆盖它.简单地界定起来,人民外交就是新中国基于阶级分析理论、由党政对外机构主持但以人民团体名义出现、以政治上可信用的外国政治活动分子和非政府组织为主要工作对象、为建立人民间友好关系和国际政治斗争统一战线而展开的对外活动.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转型后,政治性减弱而工作领域拓宽,政府行为性淡化而民间外交行为体的自主性增强,外交对象多阶层化.因此,所谓民间外交,可以界定为不具有国家外交正式资格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多方面的国家利益需要配合政府外交而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比较起来,人民外交与民间外交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政府行为性和后者的非国家外交正式代表性.比如在50年代从事对日人民外交的代表本身乃国家政要,实际具有国家的外交授权;而现在的民间外交行为体则不具备交涉国家利益的正式外交授权了.

澄清概念并揭示人民外交向民间外交的转型,不仅具有规范民间外交研究的意义,而且还能够深化外交史研究,为建构中国外交学的实证理论、反思和改革中国外交提供知识积累和思想资源.比如,通过对中日人民外交的研究准确把握住概念,便可以疏理出中日关系发生曲折的历史逻辑:由于中国对日人民外交是行为,所以才能够照顾日本人民的利益,如贸易优惠、协助日侨回国、释放日本战犯等等;而“民间”不可能支配这些国家资源,事实上民间舆论也并不赞成对日本过分宽大友好.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人民外交的实践中,纯民间的中国人民是缺席的或不在场的.正因为如此,矛盾出现了.首先,虽然人民外交政策设想把日本政府与日本人民区别开来,但中国政府提供给日本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是日本政府所向往的,因此日本政府不必付出对华友好而招致美国压力这样的政治代价便能获得,当然也就不必响应邦交正常化的呼吁了,其侮辱、敌视中国的言行反而有增无减.其次,中国政府希望日本人民推动日本政府与中国谈判邦交正常化,但日本人民担心中日贸易、日侨和战犯归国受阻而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当中国政府满足了这些愿望之后,日本人民反而不必急迫地压迫日本政府了,因此 “以民促官”实际上并没有持续的动力.最后,人民外交运作中双方利益的不平等性给中国造成了政治困难.中国政府尽量照顾“日本人民”的利益,但由于 “日本人民”的非政府性,他们既不能调动国家资源顺利协助华侨回国,也无力突破美日禁运政策来满足中国的贸易利益需要,更不能推动日本政府与中国恢复邦交;也就是说,“日本人民”有友好的愿望但无友好的能力,这种利益不平等的人民外交难以可持续发展.而且,由于日本政府获取人民外交提供的利益而无视中国的关切,它甚至侮辱中国国旗并公然拒绝承认侵华战争对中国人民造成损害的责任,中国民众对中日友好政策的不满加剧,如向报社投稿、打、冲击报社等,有的还在日本商品展览会场控诉日本侵华战争的罪行.[21] 这是纯民间的中国人民开始在人民外交中出场,因此中国政府在1958年5月宣布切断与日本的一切交流.历史证明,区分日本人民和日本政府掩盖了他们是一个国家利益共同体的事实,反而把自己推到无所适从、进退两难的境地;人民外交不能从日本方面获得中国所期待的回报,必然给国内政治造成困难.

历史的复杂性还不止于此.比如从高良富的回忆录来看,[22] 1952年她到苏联和中国来的初衷并非联络贸易,而是要了解在苏、在华日本人的情况和推动遣返问题的解决.在苏联逗留期间,她接触滞留的日本人,而且打探苏联、中国与日本议和的条件.据此,苏联怀疑她是侦探,斯大林在4月中旬就给发出了警惕高良富的电报;但回电称酌情处理.5月中旬,高良富一行来到中国,不久日本报纸报道说,高良富传言国内:一旦苏联和日本缔结和约,苏联将遣返扣留的18万日本战俘.对此,苏联塔斯社于6月13日奉命批驳.而当时在上海的高良富对新华社记者说:她去苏联未负有讨论缔结和约的任务,更不曾向国内发出过那样的电报,这件事完全是恶意捏造的.[23] 然而,日本外务省现在已解密的档案中确有高良富发给外务省并与上述内容相同的电报,还有她提供给外务省的在苏、中了解到的情况.[24] 这证明,高良富即使不是侦探,但在是否发过上述内容电报的问题上是公开说了谎的,她和外务省有着紧密的联系.由此足以确认:她并不是“日本人民”的代表,因为她和日本政府“区别”不开.可见,根据革命经验或者国际共产主义理论论证“日本人民”的存在,并在逻辑的延长线上设想“人民外交”,未必符合实际.事实证明:不应该夸大“日本人民”存在的可能性,而应该把他们看作日本国民─和日本政府同属于一个国家利益共同体的日本国民.但当时的日本研究没有这种认识,所以高良富在中国的活动能够推动中日关系朝着有利于日本利益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日侨遣返问题上,中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经费.总之,高良富来华签订中日贸易协议,背后隐藏着的活动在传统的中日关系研究中却不曾被揭示.外交追求利益,新中国抱着友好的心愿满足日本方面的要求,但并没有得到平等的利益和尊严,日本政府的回报反是侮辱新中国恢复邦交的努力,一直到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才得以实现.


当然,人民外交转型为民间外交,民间外交行为体已不再具备正式外交授权,似乎也就不能对政府外交直接发生大的影响了.但事实并非如此.由于民间外交研究概念混乱和实证肤浅,对所谓“以民促官”作用的评估有着严重的夸张,导致仍然是一旦政府外交遇到困难,那些夸张的“以民促官”主张就开始流行,给总体外交造成混乱.比如,首相参拜造成中日政治关系僵局,2005年春中、韩爆发大规模游行之后,日本担心政治冷导致经济冷的局面.因此,日本在野党、经济团体等积极穿梭活动,而中国外交部门和学者竟也呼吁重视“民间外交”.中国政府一方面通过“民间渠道”表示重视中日关系、继续经济合作,一方面受到通过“民间渠道”表示的“亲中”花言巧语影响,传达希望停止参拜的信息.然而,把握了经济关系并不会由于参拜而恶化的底线,当然坚定地参拜下去;中国一再陷于被动.很显然,造成这种被动的思想根源在于对民间外交之“以民促官”作用的误解,在于对日本之“民”、“官”的共同体性仍然欠缺清醒的认识,在于没有吸取历史上日本政府获取民间渠道带来的利益而不负政治责任、反轻侮中国的教训.

总之,民间外交研究还存在着不少学术盲点和知识空白点.如果不做深入的实证研究,我们就不能准确地知道国家间发生的事实,而在非事实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思考肯定都是不可靠的.进一步地,这种不可靠既是中国学术的知识缺陷,当然也会从思想影响方面给中国外交带来政治缺陷.特别是在民间外交机构自主性扩大的今天,如何在克服人民外交时代的思想性缺陷的同时,有效地克服民间外交脱离国家利益甚至发生反国家利益取向的体制性缺陷,以体制改革增强国家的共同体性,是民间外交研究更具挑战性的课题.

注释:

[1] 刘建平:“野坂参三与中国的日本认识──新中国对日外交思想探源”,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2]《周恩来外交文选》,北京: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2页.

[3]《日本问题文件汇编》,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99页.

[4]「促がんだ道木一雄氏にく」(3),『アア旬』1965年9月上旬号.

[5] 帆足村太郎「易は可能か」,『世界』1952年9月号.

[6] 刘宁一:《历史回忆》,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331页.

[7] 林连德:《当代中日贸易关系史》,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促がんだ道木一雄氏にく」(4),『アア旬』1966年2月上旬号.

[8] 周恩来接见恢复日中邦交国民会议访华使节团谈话纪要(1957年10月11日).

[9] [日]西园寺公一著,田家农等译:《红色贵族春秋》,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0年版,第217页.

[10]“中日乒乓球运动员举行最后一场友谊赛”,载《人民日报》1973年7月2日.

[11]“日中友好运动促进中日关系的新发展”,载《人民日报》1978年10月23日.

[12]“访问西欧四国归来”,载《人民日报》1981年1月7日.

[13]“李先念会见日本众议院代表团”,载《人民日报》1983年8月28日.

[14]“发展民间外交 推动国际合作──访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陈昊苏”,载《人民日报》2005年1月20日.

[15]“章文晋谈1987年中国民间外交”,载《人民日报》1987年12月25日.

[16] 韩念龙:“民间外交大有可为”,载《人民日报》1987年12月22日.

[17] 陈昊苏:“民间外交论”省略./llts/detail.phpid等于177,2008年4月1日访阅.

[18] 鲁毅等:《外交学概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版,第313页.

[19] 王玉贵等:“中国民间外交理论与实践研究”,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年第5期.

[20] 刘建平:“战后中日关系研究的概况与问题”,载《当代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5期.

[21] [日]白根滋郎著,方桂芝译:《战后中日贸易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2-55页.

[22] 高良とみ『非を生きる──高良とみ自』ドメス出版,1983年.『高良とみの生と著作』(第6)ドメス出版,2002年.

[23]“高良富夫人辟谣”,载《人民日报》1952年6月17日.

[24] 引にする高良とみ女史情(外省アア局、昭和27年6月9日)と高良女史の提供料について(外省アア局第五、昭和27年8月9日)、「ソ地区邦人引(地区を含む)」K’7-1-2-1(K’0062)、日本外省外交史料所.

(作者简介: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北京,100024)

收稿日期: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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