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幸福”成为2011年的流行语,“幸福指数”也成为评价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指标.可是什么是幸福?幸福的标准有哪些?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网络上流行的种种幸福“秘诀”也让人眼花缭乱,仔细读来,多是老生常谈.
幸福是一种不确定.一般人把幸福视为愿望的实现,可愿望实现之后就真的幸福吗?一生功成愿遂的萨特几乎无瑕疵的收获了美满的爱情和成功的事业,可是他却在垂暮之际感叹到:“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它又让我认识到这没多大意思,不过你有什么办法?”因此,当读到那些网间流传的关于幸福的抽象议论时,不禁会有浮云朵朵的感慨.
概括起来,关于幸福的讨论历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关系到幸福的客观条件;另一是心理方面,关系到幸福的主观体验.客观上的幸福,说白来就是民生,即从薪金、住房、教育、医疗到社会保障的一系列问题.可以预料,结束后,“幸福感”、“幸福指数”等词汇将会频繁出现在网间报端及政府公文里.那么该如何衡量是否幸福?客观标准是什么?从科学的角度出发,人们无法用“幸福的笑容”这种直观感悟来证明幸福指数,而应当参考各类客观统计参数,如人均居住面积、人均税赋负担、人均教育支出等等.甚至更要参考一些反映社会公平程度的指数,比如最低工资标准是平均工资的几分之几,以及各行业的收入差等.当前北京的平均工资约是4800元,最低工资是1160元,不足平均工资的1/4,而世界的平均水平大概是1/2这个比例.曾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如何使阳光普照贫富,如何使官员的收入晾晒在阳光下,如何使弱势群体的心里暖洋洋,成了“十二五”期间政府的着力点.
幸福的主观体验则具体到公民个人,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哲人们关于幸福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主张节制,视安详宁静的心境为幸福;有的却认为拼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其实幸福本身是个悖论,而解决方案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中.幸福不是终点的奖杯,而是一路的风景.路上有苦恼、有斗争、有伤悲,但只要有希望就有幸福.正如莫洛亚在《人生五大问题》的结尾说的那样:“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惟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