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一些用手推车做成的烧饼摊子,虽然总感觉此类摊子所卖的食品不太卫生,但偶尔也买点尝尝.我们那儿的这种烧饼被冠以“武大郎烧饼”的品牌.然而,让我泄气的是,在的烧饼袋上,竟然写着这样的广告词“武大郎烧饼――中国披萨”.
我记得有次看过一篇比较有名的文章,讲的是《道德经》.文章倒是不错的,但却在题目上赫然地冠上――“《道德经》――一本中国《圣经》”.看了之后,觉得心中总有些不适.我不敢说这位朋友崇洋媚外,那是不公正的!他旨在弘扬《道德经》,推销中国文化.但有一点,《道德经》显然是无可比拟的,犯不着拿《圣经》来冠名!这个情况与武大郎烧饼颇为相似.
传说,马可波罗来到中国吃过一种北方烧饼,他十分着迷,就请人教他做法,并且把它融入人航海生活中.后来,这种北方烧饼的烧制方法,传到意大利――就是现代披萨饼的由来.
当然,这种北方烧饼是不是武大郎烧饼,这个故事并没有说.然而,马可波罗来到中国,那可是元朝的事了;而武大郎烧饼,却自北宋就有!因此,若比久远,披萨根本和烧饼没得比.再者,如果这个传说有据可考,那么中国的烧饼,就是意大利披萨的始祖.
今天,当意大利披萨在世界各国风行时,中国的北方烧饼却还在民间冷落.但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把“武大郎烧饼”说成中国披萨,那真是把爷爷当孙子养,是件丢人现眼的大事.
再看《道德经》与《圣经》,就年份来讲,《圣经》确实早于《道德经》,要说《圣经》比《道德经》大,自然无可厚非.问题是,一部被中国人视为经典的书,要借用外国经典来显摆,确实大可不必!既然我们说的是国粹,则更应该站在中国的立场和文化角度上来考评,把一部古经,说出中国的味道来!
还有一则有趣的官司,争论的是葡萄酒是不是土特产的问题.一位律师引唐诗为证,说葡萄酒原来就是中国的土特产――“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论葡萄酒,确实法国做得好,但没有必要奴颜婢膝地把历史都赔了进去.
作为一个有着古老文化的国度,能让我们挖掘的实在太多,犯不着总拿西方来说事.当广告和信息不断刺激经济时,某些洋玩意儿确实超越了我们民族的文化,但我们应该想的是,人家是如何发展壮大的,吸取人家的经验教训,而不是一味趋炎附势,为谋取利益丧失根本.
诚然,民族世界化,地球同村化了,但作为一个有着古老文化的民族,我们更应该首先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我们的经济改革开放了,但我们的精神和文化却不能让人同化,甚至奴役了!
“武大郎烧饼――中国披萨”,确实崇洋媚外!
(摘自《中老年时报》 图/子依)